前 言

在城市里已建的街道区,人口的集中导致住房不足、地价高涨、城市设施不完善、住宅分散和沿城市周围无计划地扩大郊区等,这些所谓“城市的问题”堆积如山,事实上已到了非改变这种状况不可的地步。然而,在已建的街道区历来只限于作平面上安排为前提,要求设施齐备,其结果造成城市机能的集中化而大大地牺牲了其它土地的利用,造成绝对面积不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只有相应地将城市立体化,使已建的街道区不断改建为高层住宅区。但市民们不喜欢住高层住宅,因为它不能使居住式样变换。虽然,一方面高层住宅生活方式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而日本市民的愿望却是“有庭园的独户住宅”,这方面的要求很强烈,他们宁可在地皮上把住宅地搞得很狭小、很分散。

为了使上述矛盾着的两个社会要求得到调和,研究今后居住空间的设计课题,应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十分重视消除以往高层住宅中的缺点;(2)在保证系统的前提下提高空间利用率,相应地提高密度;(3)使庭园具有土地的机能、满足有土地感等。当前的主题是作成标准设计,用居住性能指标进行住宅系统评价。我们认为对于寻求城市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好办法。

当然,这个设想计划并不是划时代的开发计划。1962年,日本建筑学会人工土地部早已经提出“人工土地”的一种设想。其后又提过许多的设想,主要有建设省的人工土地的试点,公助制度的建立,关于利用规划的研究和通产省(机械振兴协会)、日本住宅公团等的实用化研究。还有最新的是,根据国土厅1976年度的委托研究,由三菱综合研究所发表的“关于重层住宅系统的调查报告”。在这篇文章中,由开发人工土地设想形成“重层住宅系统”。本文主要是参考和引用该调查报告的资料而写成。还有,钢铁业也把研究人工土地作为主题,目的是一致的,就是在城市开发中利用钢铁技术向社会还地。钢材俱乐部的土木专门委员会,建筑专门委员会,住宅产业委员会和钢铁制品普及委员会等单位组成的城市开发干事会,就是为了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而成立的。

一、目

市民们希望的住宅是近的、便宜的和大的,当然不希望那种远的、高价的和小的住宅。然而按目前的选择标准来看,如考虑要近而便宜的话,那么所得到的水平往往是选那些周围环境恶劣的、狭小的或破旧的住宅;如考虑要便宜而宽敞的话,那么就得住很远的房子啦。同时,近而宽敞的住宅价钱非常贵,往往难以下手,结果还是条件差一些的住宅为适当。还有,对这方面的解决办法,又取决于提供高层住宅,然而考虑到安全性、对周围的日照、风灾、电波障碍方面等因素,现在还不一定能给高层住宅以积极评价。对这问题依然没得到很好解决。其它,通过定价机构根据使用状况对非生产性土地定出最高地价,以及实施能提供良好居住条件的有效土地政策。希望在作城市规划时,必须有土地利用规定的城市政策和有起促进作用的重要政策课题。

这方面的一个解决办法,是将土地(住宅地)用人工造出,而且研究其处理方法。为了设想把土地高度利用,一方面在建设所谓“人工土地”,而急需进行具体研究的是,所谓“重层住宅系统”。

二、重层住宅系统的概念

根据日本建筑学会对人工土地的定义,把建造人工土地作为与生活密切联系的场所,可根据这样的内容来建立重层住宅系统的概念。其基本设想是——求得人工土地来代替天然土地,其具体内容按照以下六点:1. 在天然土地上建造一层或二层以上的半永久性建筑物,在住宅区中心建立综合生活设施。平行、重复建立这种系统。2. 在空间上进行各重层系统的排列、组合。3. 使重层住宅系统中的高层住宅具有庭园,上下班和买东西都很方便。4. 由于住宅地的重层化,减轻了地价的负担,并能提供满足居住条件的良好环境。那样,和商业设施等的地皮一起算,就能降低住宅所分担的成本。5. 要确保沿水平方向的活动范围、跟天然土地相连、紧密结合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等所谓居住条件。6. 有规则地形成空间体系,构成各条街道。这必须确保一定的高度、建筑面积、利用空间等限制和绿化要求。建造具有吸引力的街道,成为人们活动和休息的场所是完全可能的。

三、与设计有关的诸要素

进行重层住宅系统设计时,首先要假设有关的诸要素作为设计的原始资料。以下介绍有关住户和住宅区规划的诸要素。

1. 关于住户设计的诸要素

关于住宅设计需确定的诸要素包括:每户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庭园面积,日照时间和庭园日照时间等。确定的方法,首先应确定家庭的组成,采用适当的平均家庭人口数。每户的建筑面积,根据“第三期住宅建设五年计划”(平均居住水准)推求,确定考虑空间利用率、面积利用率时的建筑面积,每户的占地面积和庭园面积,对于日照时间、庭园日照率等,以各种资料作出定性分析后来决定。于是各要素就确定了。具体的如下所述:

关于每一家的平均人口数。根据住宅公团的住宅供应部门统计:公寓住宅3.8人/户,独户住宅4.0人/户,设施供用住宅4.0人/户。又,住宅金融公库根据1974年投资先调查为4.1人/户,故可按每户平均人口为四人设计。关于家庭人口的组成,由同一资料假设为夫妻和两个小孩。

夫妻和两个小孩的四人家庭,在建设省“第三期住宅建设五年计划”中规定的平均居住水准,居住面积为56.94米2,辅助面积19.02米2,合计净面积为75.96米2,加上墙身厚度等每户总面积为86米2。(按“第一期住宅建设五年计划”是以一家一户为出发点的;而“第三期住宅建设五年计划”是以一人一室和一家一公用室为目标的。)

关于面积利用率和空间利用率。现在,可参考第一种或第二种住宅专用地域,考虑住宅地保持适当的环境,假定面积利用率为50%、空间利用率为100%。这样,为了要建造86米2的住宅,必须占用土地86米2,其中包括建筑占地面积43米2;还有庭园面积43米2

4.3.1

关于日照时间和庭园日照率。参考公共住宅标准,在冬至有日照时间4小时以上,庭园面积的50%以上有日照3小时以上。

2. 关于住宅区设计的诸要素

假定住宅区的内容,按市民最低生活标准为基础。根据住宅区的概念,由住宅区规划的定型设计中“郊区住宅区”标准是,有一所通读的小学校、日用品商店和邮局、派出所、医务所及会场等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服务设施的有机配合,构成约8000人左右的独立环境。住宅区总的活动范围(长约700米右),以日常的必要生活设施为中心构成整体。孩子们没有冒横穿马路的危险去上学,以能散步玩耍、排除交通事故等为前提。

下面叙述关于人口密度、道路、公园绿化、学校、文化设施、福利卫生、行政机构和商店等的设计。

关于总人口密度,由“土地区域的重要性”决定。东京及其周围为每公顷100人左右,而东京及其周围的低水准住宅区、用途比较杂乱的地区为每公顷300人左右,这里假设总人口密度与其为100人/公顷,还不如采用密集的300人/公顷为宜。

关于道路,联接住宅区的分为车行道和人行道,按使用情况不同可分为:联接其它区的干线道路(地区干线V1)、住宅区内的干线道路(住区干线V2)、集散道路(V3)和宅前道路V4),假定道路宽度为:V1-22米;V2-16米;V3-9米;V4-4米。

关于公园和绿化,按住宅公团的住宅区开发计划标准等资料,规定每人为3米2以上。假设8000人的居民点有附近公园(2万米2—个,儿童公园(2500米23个,幼儿公园(400米26个。

教育设施,8000人居民点的相应儿童数约500 ~ 800人,设小学校的占地面积为2.2公顷。每400 ~ 2000人应附设一所幼儿园、托儿所,占地面积为3000米2。还有,每8000人应设一所图书馆、儿童阅览室,为350米2

卫生福利设施,每8000人应设立4个医务所。

行政设施有邮局、政府管理机关和派出所,设置在住宅区中央作为服务中心。

关于商业设施,把行政设施和附近商店共构成住宅区的中心地段,占地面积约2200米2;又假设中心地段约占居民点总面积的55%、其余的45%安置住宅为好。

四、标准设计的确定

这里介绍根据设计诸要素确定重层住宅系统的标准设计。综合研究根据以往方式形成居住空间的方法可知,确定向哪个方向展开是重要因素。下面根据以往方式形成空间的方法,按沿平面展开和沿立体展开分别介绍重层住宅系统的标准设计。

1. 根据以往方式形成的空间

首先考虑按平面展开形成居住空间。根据在冬至有4小时的日照要求,如图1所示,要有住宅高的1.7倍作空地,即每户占地面积至少为8.3米×15.2米=126.16米2,居民点中净面积为126.16米2×8000人/4人=25.23公顷,居民点的总面积(包括道路、公园、绿化、教育设施和服务中心等用地)需要50.46公顷,成为每公顷只有158.5人。从前面设计诸要素看,放不下每公顷300人。

其次考虑按立体展开形成居住空间。这时以住宅每幢为标准,由设计要素得86米2/户,规定中层住宅每幢40米×12米×5层计20户;高层住宅每幢130米×12米×12层计185户,又高层住宅的底层应安排一部分作商店和医务所,8000人的居民点应安排2000户。关于住户的日照时间,在冬至应有4小时以上,而图1中住幢间的空地,大部分在冬至日照有2 ~ 3小时。若假设每公顷为300人,则8000人居民点的总面积为8000人÷300人/公顷=26.67公顷,标准居民点的占地面积为516×516米。

将上述内容按以往方式作立体展开时:

8幢高层(185×8=1480户)26幢中层(20×26=520户)。

标准住宅区的中央为服务中心(商业设施、行政设施等);南北为公园和绿化区,东西建立高层住宅。

道路在住宅区周围是地区干线V1,通向住宅区中央的为住区干线V2。在住宅区内部设置集散道路V3和宅前道路V4构成交通网络。

将这些设想集中起来加以具体化,如图2所示。

4.3.2

2. 根据重层住宅系统形成的空间

今根据与上述按以往方式立体展开的标准住宅区相同的条件来进行安排。把人口为8000人的2000户有庭园住宅,设计为重层住宅系统,先做成二层平面展开空间,这样可按照立体展开内容的二倍容积来看待(图3)。但这时的日照条件很差,因此住幢应按南北方向排列,以避开高房的阻挡,如图4所示,将住幢转到西南向或东南向,就不必要二倍的高度也能确保日照条件。具体安排是将住幢呈斜三角形排列、称山字形住户间的部分长边相贴牢,这时共同的日影部分为最小,从而能保证每户庭院有充分日照。在住幢内部用横向连结的通道沿四周布满,并通向各户。

4.3.3

假定每幢的户数多少有两种标准,一种为底层有停车场等便民设施的每幢为55户(底层0户,第一层人工土地17户,第二层16户,第三层16户,顶层6户);另一种为底层没有便民设施的为60户(底层18户,第一层人工土地18户,第二层18户,顶层6户)。则2000户居民点的幢数为:A型(底层有便民设施)20幢,B型(底层无便民设施)15幢,则A型×55户=1100户;B型×60户=900户,合计:2000户。

住幢的排列,按南北方向排成5列,相互用人行道联结,以保证横向联系。在住幢列的中央设置中心区,居民点中用作净住宅占地面积约为50%,其他的用作道路、公园、绿化等,大体上跟以往立体方式相同。总体设置架空人行道相联,使其具有空中道路的种种功能,在紧急情况和施工时,可临时兼作行驶车辆用。如以这些内容为基础来确定重层住宅系统的标准设计,其透视图可见图6,其中生活设施的轴线为东西向,公园绿化和教育设施的轴线为南北向。

4.3.4

以上分别叙述了按以往立体方式和重层住宅系统住宅区,其设计指标的比较如表1所示。

4.3.5

五、对标准设计的评价

人们的心理满足感虽各有不同,但起主要作用的是物质环境条件。从居住条件来分析、从心理上来看,要求怎样的物质环境条件为最佳状态是很重要的。根据这样的内容,建造试点工程。分别将以往立体方式和重层住宅系统从物理量和心理上进行定量的分析比较,按固定格式用征询意见调查的方法进行物理量和心理量的分析评价。

征询意见调查的地点和对象,以东京板桥高岛平为中心,分别对高层住宅、中层住宅、独户住宅和人工土地的居民及其周围的居民,吸收他们对安全、便利、舒适等的意见和总的印象、并着重了解对人工土地的反映。

调查的大致结果如下:

1. 安全、便利和舒适方面,对各类住宅的反映情况可见图7、8、9。

4.3.6

2. 关于安全、便利和舒适三方面中,认为以一项为最重要?调查的结果,人们最关心的是安全(占66%),其次是舒适(19%),最后是便利(15%)。可见图10。

4.3.7

3. 对于总的印象,一般对独户住宅和人工土地的中层住宅受人欢迎,而一般不希望住高层住宅(图11)。

4.3.8

4. 从居民自身打算,对住宅的高度、大小和距离等该如何为好?要求住房层数为四层(独户住宅时为1 ~ 2层),对大小要求是居住面积在60米2以上,庭园在15米2以上,对距离要求距公园330米以内等作为理想状态。看实际与理想有多大差距。

5. 对于建造重层住宅系统的设想,如有:住房可改建变化;有人工的庭园;有人行道;有绿化的直觉等(图12)。这些是人工土地所具有的优点,是以往方式高层住宅所没有的。人们多半还希望人工土地的价格是天然土地的一半。

4.3.9

根据以上调查研究的结果,按照居住性能评价指标简称IORA)对重层住宅系统标准设计进行评价。

4.3.10

IORA是按“类型数”(AW/BWW得点,式中A为物理量;B为理想点;W为与安全、便利、舒适和高度、大小、距离等有关的函数。由总的居民反映的成分,按比例大小来验证,用来评价重层住宅系统的标准设计。

根据IORA的研究结果,在安全、便利、舒适方面,重层住宅系统都比以往立体方式为高。还有跟以往的独户住宅相比较:独户住宅得点97.3,而重层住宅系统得点96.75,几乎具备独户住宅相似的性能。

六、实用的方向

由于采用重层住宅系统能获得良好的居住条件,目前必须从建立人工土地的条件和成本等方面,来具体研究实用方向。

作为成本条件的前提是,人工土地的造价约3万 ~ 6万日元/米2,假设把天然土地与可建重层住宅系统地皮之比称为评价率设为50%。从地皮的购买价格看,可能亦会产生“天然土地价格+人工土地造价/米2”低于“天然土地价格x评价率/米2”的情形。试算的结果,严格看,在东京及其周围东京23区、多摩地区、横滨川崎区、埼玉县南部、总武线沿线的千叶县西部等的天然土地价格约12.5万元/米2以上。又在斜坡地上计算成本时,应估计可能建成的使用地皮。

4.3.11

其次,作人工土地规划的重点,是实用的可能性。这时,首先应符合规章制度,作为建筑设计应以“国土利用设计法”为标准,希望要注意能把近郊绿化区保留,不要把它作为考虑范围。

实际应用时希望能做到:保持优点,克服缺点,增添必要的东西等原则。那就是,必须具备供再开发居住环境的地点、大规模的空地和斜坡地等。今后的任务是:建立在有限土地上实现良好居住条件和减少经济负担的有效方法。

此外,在重层住宅系统的推广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特有的问题。例如:关于土地的设想方法,城市规划的规定和建筑规范的规定等,必须有识地积累把上述设想付诸实践的经验。

七、结束语

重层住宅系统”是能把天然土地变为建造众多的良好居住条件和减轻经济负担的人工土地。在目前地价飞涨、居住条件恶劣的情况下,也必然成为引人的住宅方式。今后对这方面的要求势必逐渐增加,解决了这些问题,相信会有光明的前景。

[译自《スチール?デザイン》1978年173期。李鸿远译,李益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