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学研究所)

1993年9月15日美国宣布实施“国家信息基础行动计划”(Nil),准备在20年中耗资4000亿美元(其中政府投资300亿)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网络。其后不久,日本公布了“超高速省际信息网络计划”,欧共体公布了德洛尔白皮书,建议10年投资9000亿法郎建设欧洲信息网基础设施,英、德、法、加拿大、新加坡与韩国都提出了类似的研究、开发、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计划。在国内,几十位院士联合向政府建议开发与建设我国的信息高速公路,部分省市则正在研究率先建设与争取成为试点城市的问题。

信息高速公路是一个规模、耗资、社会与经济意义都很大、涉及面又很广的超级项目,从现代社会与科技发展看又是一个势在必搞的项目。就像物质流、人流的发展必然导致高速公路网络一样,信息流的发展也必然导致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高速公路与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都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因此,对于我国而言,要研究的并不是我国要不要搞,而是下面一些重大问题:什么条件下可以搞,什么条件下应该搞,什么时候搞,以什么样的步骤与方式搞,要做些什么准备工作。

信息高速公路是个重大的技术项目或者说突破性的进展,但它与电、原子能、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突破不一样,它本质上是一个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一个服务与支持系统。它的实施需要二方面的基础,一个是客观的市场需求,即信息流通量足够大;一个是现实的信息库、网络、规范的完善程度。如果说高速公路的建立的基础是足够数量的汽车、运输量、城市、交通管理与人民行为的规范化。那么,对于信息高速公路而言,计算机与信息流通量就相当于汽车与运输量,信息与数据库网络就类似于城镇,而信息管理与人员行为的规范化就相当于交通管理与人民行为的规范。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这些方面还有很大差距。美国每百人拥有计算机50台,我国每千人才拥有一台;美国有各类信息管理网络50万个,我国只有几千个而且其容量也小得多。在信息管理与人员行为的规范化方面其差距之大,则更是一个不易解决的问题。

综上,可以说目前我国还不具备立即开展信息高速公路网络建设的基础与客观需求,特别是在资金严重短缺的条件下,更不宜匆促上马这样耗资巨大的项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这样一个重大的技术进展置若罔闻或掉以轻心。恰恰相反,应该立即着手研究这样一个新动向。正确的策略应该是“深入研究、通盘考虑、周密规划、水到渠成。”要研究国外进行该项目的客观基础与需求,研究它们的方案,投入,产出,并进行各国方案的比较研究,同时与我国的现实情况进行对比,拟订出我国的研究、开发、建设方案。在进行上述研究的同时,不轻易推行不成熟的方案,对正在进行的项目或即将推行的项目都应考虑到以后与信息高速公路的协调与兼容问题,不要进行“破坏性的建设。”这样经过几年的努力,方案成熟,条件逐步具备,我国开展信息高速公路网络建设大致就可水到渠成,逐步推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