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美国《濒危物种保护法》(ESA)通过四十周年之际,四位美国专家在回顾该法案实施四十年来的同时,分别从物种保护对象应如何区别、生态模型与经济模型整合等角度探讨了行之有效的办法以及仍需改进的领域。
珍惜ESA产生的效力
诺拉•格林瓦尔德
正是由于美国《濒危物种保护法》(ESA)的颁布,使得我们仍然能够在东西海岸看到秃鹰,在黄石生态系统看到灰熊,在美国东南部看到美洲短吻鳄。一直以来,该法案不仅是我们拯救物种和其栖息地的最好工具,实际上也是帮助濒危物种繁衍的唯一办法。
自1973年生效以来,该法案在拯救濒危物种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1 500多个被该法案列于保护范围的物种(见图“受到《濒危物种保护法》保护的物种名录”)之中,迄今灭绝的仅有10个,而且其中的8个是在受到保护之前就已经灭绝了。一项2006年的分析发现,若非该法案的保护,多达227个物种恐怕已经消失了。
同时,这一颇具里程碑意义的法案为濒危动植物物种的繁衍壮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项对于美国东北部的所有联邦保护物种的分析表明,在被该法案列为保护对象之后,有超过90%的物种,其数量及栖息地已经稳定下来或是得到改善;超过80%的物种,其数量及栖息地有望达到科学家所设定的恢复目标。
有人批评ESA是在强制性保护单个的物种,而不是生态系统。实际上,该法案在生态系统管理方面发挥了极其成功的推动力量,最为瞩目的便是1994年实施的西北森林计划。这些关于土地使用方面的政策保护了森林和水生栖息地,使得稀有动物斑点猫头鹰、斑海雀和太平洋大马哈鱼得以生存和繁衍。
ESA主张坚决保护濒危物种,而有人则不以为然。通常,这些人支持灵活生态系统管理的目的并非在于保护环境,而是为了避免经济冲突。在实践中,拯救一个物种可能就意味着拯救整个生态系统,这对于野生动物和人类都是有益的――人类和动物其生存都依赖于纯净的水源,清洁的空气,以及功能性生态系统所提供的其他利益。
――诺拉·格林瓦尔德(Noah Greenwald),美国生物多样性中心濒危物种项目主管
应着眼于大局
虽然ESA颁布迄今已取得重大胜利。然而,某种意义上监管机构在物种濒临灭绝前一直袖手旁观,由此产生一种适得其反的恶性循环――在物种受到危害时再去进行保护。若是物种未能及时受到保护,就很难确保其不受危害。该法案确实保护了一些直接受到人类行为如猎捕威胁的物种,如美洲野牛。但是,大多数物种的数量都在减少,因为各种威胁日益蔓延:入侵的物种、大规模土地流失以及气候变化,这些都是该法案几乎无法涉及到的。例如,若想利用该法案来保护北极熊不再受到海冰融化的威胁,却很难由此促使一项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协议的达成。
此外,若是一项保护政策囊括了所有的物种,并对其不加区分,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比如,公众认为价值很小的强制性支出,或会降低人们对物种保护的意愿,进而影响到政府在保护物种方面做出的努力。例如,一种外观极其普通的被称为胡瓜鱼的小鱼(即越洋公鱼)被列入ESA的保护范围,这在加州引起了关于用水限制的争议,曾使得反对物种保护的情绪一度高涨。
北极熊
针对每个物种的保护政策彼此应该是有所区别的。应该对每一物种进行合理的分析,而依据就是社会认为其所具有的价值:要么是该物种在自然群落中所发挥的作用,要么是其在人们心目中所占据的位置。比如,淡水蚌类能够过滤危险的细菌;海龟大规模的迁徙令人敬畏。有效而安全的保护政策应该对这些不同类型的价值进行确认。
――艾米·安藤(Amy W Ando),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教授。
明确物种面临的风险
尽管ESA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保护自然物种的法案之一,但是,它对于所列入的濒危物种的设定标准是非常模糊的――在分类中,包括了一些缺乏法律或生物学意义的术语,比如,“危险的”,“可能”和“可预见的未来”。由此而产生了大量的法律纠纷,尤其是“范围的很大比例”这一短语特别容易引起争议,导致了在法庭上无休止的争论以及无数相关法律文件的产生。
火烈鸟
在过去的十年里,很多关于保护物种名录的争议针对的都是“范围的很大比例”这一术语。若要更加有效地执行,ESA对物种的评估应该融入最广为接受的、最权威的评估系统,以此加强对濒危物种进行分类。而这一评估系统就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发布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该名录通过客观量化的标准,解释说明信息的不确定性,填补了数据资料的空白。例如,成熟个体数量不足50的物种,就被列为“极度濒危”。
其他国家的物种保护监管机构对此已经有所关注。加拿大的《濒危物种法案》,即使用IUCN所发布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以确定物种所受到的威胁程度。接下来,在明确考虑其他社会因素(能够感知到的、与该物种相关的经济甚至政治代价)之后,列出每个濒危物种,包括在确定需要重点保护的物种时,将科技与政治分离开来。类似的做法或许有助于解决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管理局目前所遇到的难题。
相关机构还需要界定物种的归类。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一问题不是由于科学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而是由于想要改变某物种法律保护状况的个人或利益团体所引起的。物种归类的不确定性往往会导致代价昂贵的法律纠纷,使得相关机构难以完成其保护物种的这一主要任务。
――斯图尔特·布查德(Stuart H.M.Butchart),国际鸟盟科研负责人.
重视物种保护对经济的影响
由于物种保护计划对经济产生的影响,导致围绕着ESA出现了很多争议。为了有效地管理濒危物种,我们需要精密、综合的模型来寻求生态系统和经济之间的平衡。如果模型能够勾画出未曾预料的经济受益者,那么物种保护计划将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成功。
一般而言,通过可计算的均衡模型(一种复杂的经济模型)可以预测,诸如税收或关税政策将如何对相关行业产生影响,包括这些影响是如何波及到其他行业以及消费者收入等。但是,很少有模型涉及到物种保护政策所产生的影响。而且,涉及这一问题的模型也仅仅限于某一个物种的狭窄范围。
阿拉斯加鳕鱼
然而,一种涵盖多个物种、彼此相互影响的综合性生态系统模型,虽然出现不久,但却能向我们揭示出一些深刻的见解。例如,阿拉斯加鳕鱼的增加会导致海獭数量的减少,虽然这两个物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鳕鱼数量的增加,其天敌海狮数量随之增加,而捕食海狮的虎鲸其数量也随之在增加。综合性生态系统模型正在逐渐成熟,这对于有效地管理濒危物种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如果将生态系统模型与经济模型进行整合,就可以利益最大化。毕竟,生态和经济是互相依存的。例如,禁止养鸡场废料流入河中,会增加娱乐业和渔业的经济利益;如果有更多游客去观看海狮捕猎鳕鱼的场景,鳕鱼的损失便可以由旅游业来抵消。也许,生态系统-经济模型并非能反应出物种保护政策所带来的净收益,至少,目前的经济模型无法产生出任何收益。
――约翰·奇尔哈特(John Tschirhart),怀俄明大学经济学教授。
资料来源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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