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决策的科学化,就是指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决定过程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要做到决策科学化,必须实现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① 决策体制的健全化;② 政策研究的专业化;③ 决策方法和手段的现代化。
决策体制的健全化,是指决策工作应由各级相应的咨询机构、研究机构和决策机构联合进行:在全国建立一个完整的健全的决策体制,使全国的决策工作统一协调。要完善决策程序,任何一项较重大的政策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政策。要充分发挥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决策中的作用,任何重大决策都要经过人代会的审查和批准,然后颁布执行。
有了决策机构,还要有专业化的政策研究队伍,特别是要有独立的政策研究机构,要使政策研究超脱出行政管理部门,变“行政化”为“专业化”。要组织吸收一批有较高水平的自然科学工作者和社会科学工作者,专门从事政策研究,建立所谓的“外脑体制”,形成决策机构的“思想库”和“智囊团”。要把政策研究变成真正的科学研究,逐步培养出一批政策研究专家。
决策的科学化还必须建立在决策方法和手段的现代化上。要广泛运用运筹学、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科学学、未来学、管理科学等理论知识和各种科学的决策方法,如各种系统分析方法、各种调查研究方法、各种预测方法、技术评估、技术经济分析、数理统计、数学模型等等,以及先进的工具——电子计算机,进行科学的决策。要建立完善的灵敏的情报系统,利用电子计算机及时处理大量的信息,分析整理出有用的情报,供决策参考。当务之急是在全国建立完善的统计体系,以便掌握准确的统计数字,进行科学的定量分析。
以上三项工作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有了健全的决策机构、专业化的政策研究队伍和现代化的决策方法和手段,我们才能实现决策工作的科学化,制订出正确的政策。
(潞如摘自《健全我国的决策体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决策的科学方法论讨论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