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技术的相互关系是研究复杂的科学技术革命的重要问题之一。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根据列宁在新的条件下所发展的马克思的遗产,在解决这个问题时,从分析人的劳动活动出发。在人的劳动活动范围内,人和技术的相互关系被看作是劳动的主体和手段之间的关系。今天应特别注意随着自动化手段的出现而产生的《人 - 技术》系统的新情况,其中包括研究人类思维与电子计算机的可能性的相互关系。《人 - 技术》系统发展的全过程还要在其历史的和社会阶级的制约中进行研究。

但是,尽管在很大程度上研究《人 - 技术》问题,仍然不能不指出其方法论的不完善性。它涉及这样一些问题:人的生产活动功能的组成和内容(有不同的观点);技术手段在发展过程中的传递功能的逻辑(传递功能的过程作为带有它的一切矛盾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过程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分析):在自动化阶段,人和技术的相互联系(人类在这个阶段活动的内容和性质及其地位和作用尚未充分深入地被揭示)。如果更广泛的来解决《人 - 技术》问题,使分析的不是《人 - 技术》系统,而是《主体(人)- 技术手段 - 客体(自然)》系统的话,那么上述不完善性就可以消除。

在所指出的系统范围内,主体是生产劳动活动的承担者,作用于客体的能动性的源泉。主体可以从个体、社会集团、社会的层次来考察。但在任何情况下,了解主体都应该从个体和社会的辩证法出发:社会是通过个体活动而作为主体出现的,个体则是作为社会的代表者而出现的。客体是被列入主体的生产劳动活动的那部分自然界。劳动活动不是只属于主体的某种东西,它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从最一般的形态上看,它的主体方面表现为主体的能动性,而其客体方面,则表现为劳动活动的对象的确定性,表现为客体对于主体的能动性的限制。

至于技术手段,按我们的看法,马克思提出和论证的关于确定人的劳动活动的技术手段的原理对于理解技术手段的实质以及《主体 - 技术手段 - 客体》的相互关系的全部问题都具有决定性意义。技术手段不是直接地利用自然力。自然力不是以自然状态而处于技术手段之中。人的劳动活动在技术手段中实体化:自然力以间接的方式转而满足人的需要。既然人的劳动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那么,技术手段由于是在《主体 - 技术手段 - 客体》系统中劳动活动的实体化形式,因而同样表现为主体和客体的统一。

上述系统因素之间的直接关系表现为三种形式:主体 - 客体,主体 - 技术手段,技术手段 - 客体。但是,《主体 - 技术手段》和《技术手段 - 客体》在劳动活动中并非直接地表现为独立的关系,而只能作为《主体 - 客体》基本关系的表现来考察。归根结底,这是因为技术手段按其本质而言乃是人的劳动活动的具体化,是主体和客体关系的具体化。因此,分析《主体 - 技术手段 - 客体》系统,需要首先分析主要的、根本的系统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因为这种关系是经人的劳动活动来实现的,揭示它,就意味着揭示人的劳动活动本身。

劳动活动是主体和客体两种成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任何劳动活动都表现为具体的、特殊的活动(为了满足人的一定需要);另一方面,又表现为抽象的普遍的活动。这两方面之间的矛盾,人类利用自然力的需要与可能之间的矛盾是劳动生产活动的基本矛盾,也是劳动生产活动发展的源泉。这就是有必要指出来的人的生产劳动活动的第一个特点,以便进一步分析《主体 - 技术手段 - 客体》系统。

第二个特点是上述矛盾不可能直接解决。在解决这个矛盾中,技术手段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人的心理生理条件限制着活动的抽象方面,从而也确立其具体方面发展的界限。情况随着劳动工具和技术手段的使用而变化。手段是作为处在人的方面的劳动过程和与之相对立的劳动对象的自然力而出现的。这等于扩大作为自然力的人的活动能力,也就是扩大其活动的抽象方面的范围,结果也扩大了人的活动具体方面的范围。

第三个特点是人的劳动活动不依赖于发展的形式和水平,其内容可从它所固有的普遍功能的一定量来说明。任何形式的劳动活动都是合目的的,在其发展的一切阶段都包括两种基本功能:有目的地计划和有目的地实行(行动)。这些功能是复杂的,并且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构成有目的地实行的功能已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了——做工的职能、能量的职能、传动职能。至于有目的计划的功能,那么对其划分和理解是现代才有的。如果从黑格尔关于目的发展三阶段的著名原理出发,注意许多苏联哲学家研究的成果,就可以得出结论,有目的地计划的功能包含信息、逻辑和监督管理三个职能。信息职能同得到有关人和自然环境的状况的信息相联系,并且同确定它们之间的不适应性(矛盾)相联系。逻辑职能是解决加工信息以及制定达到此目的的手段和纲领。监督管理的职能是调整和控制与目的相应的行动以及达到目的的纲领。

《主体 - 客体》关系的发展取决于技术手段的改善,取决于更加完善的手段的应用——这个关系也进一步复杂化。在使用过程中,任何一种技术手段都暴露出本身的局限性。技术手段局限性的暴露表明它需要进一步完善。这种需要一直存在着。由于主体(人)合乎目的的活动不可能在更深的程度上满足掌握自然力的需要。较完善的技术手段在具体化的形式中保证主体和客体的新关系,对于这种技术手段的运用将引起这一关系进一步发展。

但是,这只是所分析的系统因素相互关系发展的机制的一个方面,与上述逻辑相适应的技术手段的完善不可能顺利实现。在一定阶段上,它会遇到人民运用技术手段中心理生理条件的限制。那时后者的发展将发生飞跃,人把其活动的相应的功能转移给技术手段去执行。由于人摆脱了直接的执行功能,技术手段也改变了本身的形式:在它的组成中,出现了使这种转移功能得到具体化的环节。而且,《主体 - 技术手段 - 客体》系统相互关系因素的全部总和也发生了变化。

这就是被分析系统的因素相互关系的发展的第二方面。一起分析这两个方面就可以彻底研究我们所分析的系统因素相互关系发展的辩证法,从而揭示技术发展的逻辑。

工具——器械的出现是技术手段历史上第一个基本形式,这个最简单的形式不仅在历史上是,而且在逻辑上也是第一个形式。工具的功能是直接作用于活动的客体。生产劳动活动的全部功能都在主体——人——应用工具的情况下实现的。

在劳动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于比较完善的工具的需求,揭示在掌握自然力范围内满足这些需求的条件,客观上就形成了进一步发展工具和使工具复杂化的必要性。同时,工具的完善又受到人的条件所限制。在一定阶段上,这种矛盾尖锐到有必要去寻找使任何性质的工具发生作用能直接代替人的东西。在历史发展中自然产生的方式即借助于它而解决上述矛盾的方式,便是机器的出现。

从工具——器械到机器的过渡其本质是把生产劳动活动的基本功能之有目的地实行的功能转移给技术手段去直接完成。作为比工具高级的技术手段,机器在内容上更丰富,形式上更具体。它没有抛弃而且包括以前的形式作为自己的组成部分。在机器中能够分出工具和使工具起作用的机械。机械是机器的主要部分,即在质的方面规定机器为技术手段的第二种基本形式的主要部分。机械的出现以有目的地实行的功能——做工的职能,能量的职能,传动的职能——的具体化为先决条件,这样来保证不再使用人力而是让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自然力使工具发生作用。

生产劳动活动的基本功能之一——有目的地实行的功能在机器中具体化。第二个功能——有目的地计划,在这个时期仍然是人的功能。随着机器的发展,人变得越来越难于调整机器的作用。于是产生一个矛盾:需要具有更高性能的机器手段在增长着,而且随着掌握自然力的日益进步的过程发现有可能满足这种需要,但是,由于人的有限的控制能力却不可能充分利用这样的技术手段。在机器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解决这种矛盾的手段。机器人的出现就是这样一种自然产生的方式,借助于这种方式,在人对自然的关系方面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

机器向机器人过渡是同人把直接执行有目的地计划的功能转移给技术手段相关的。对于这个原理的论证是依据一系列研究成果的。同时应该强调指出、人通过算法和编纂转移给技术手段的并不是有目的地计划功能,(这个功能还是归于人来实现的),而只是让机器人去直接完成它。因此,机器人系统获得能力考虑的不是自己某一种特殊的目的,而是人的目的。换句话说,机器人所实现的有目的进行过程带有再生的性质。机器人系统不能超出人所设置的范围。甚至自理系统也不能超出人所给定的算法训练和一般评价标准的范围。就这个意义来说,机器人系统在任何发展水平上都将“低于”人。人对于机器来说,永远是指挥这些系统发挥功能的人。

在技术手段的组成中,随着向机器人的过渡还出现一个在质的方面规定机器人作为技术手段的第三个基本形式的环节。它是组成有目的地计划功能——信息职能、逻辑职能,监督管理职能——的具体化的结果。按照确定了的术语,这个环节叫做管理装置。术语“管理”在这里是用于广义的,作为有目的地计划的同义词。当谈到监督管理职能时,要适当注意狭义的管理,高效能的管理。

机器人是技术手段发展的高级形式。从前由人来直接执行的生产劳动活动的全部功能,在机器人中具体化。劳动活动手段的进一步发展经历了机器人的基本部分——工具、机器、管理装置而完善。这个过程不受人的已知的自然条件(人的物理力、反应的速度和准确性,信息接受和整理等)所限制,它具有实际上无限发展的能力。

机器人的技术手段开始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作为生产劳动活动的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及其活动的内容和性质。随着机器人技术的出现,《主体(人) - 客体(自然)》的关系,在《主体 - 技术手段 - 客体》的系统中性质上变得不一样了。就问题的实质而论,在关系发展的起点上曾经由主体一人来完成的一切直接活动,现在都由机器人手段来实现。当然,这时人直接参加生产变成多余的了。

在未来的生产过程中,人的作用将是怎样呢?谁将是真正的生产主体呢?从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观点看来,回答这些问题应当表达人在生产劳动活动中随着技术手段的发展而发生的变化。因此,我们要再次分析《主体 - 技术手段 - 客体》系统,但已经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了。

从上述对系统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技术手段发展的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同人的生产活动的个别功能在技术手段中连续不断地具体化相联系。这就决定了技术手段基本形式的出现,从工具过渡到机器,从机器过渡到机器人。第二个方面同人的生产活动功能中的每一个功能的技术手段逐步实体化相联系,这就是工具、机器、机器人本身。

我们先来分析人在生产活动中和上述第一个方面有关的变化,工具的运用及其完善引起人的一切生产功能的变化、发展,首先是使工具作用的功能(做工的职能、能量职能、传递职能)的强有力发展。后者在一定阶段上超出人的生理条件的界限,引起从工具到机器的飞跃。人的生产活动也相应发生飞跃:这些功能由人转为技术手段来实现,人从直接执行这些功能中摆脱出来。机器的应用和完善也引起调节机器作用的功能(信息职能、逻辑职能、监督管理职能)的强有力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这些功能超出作为导致机器作用的“器官”人的条件界限,是从机器向机器人飞跃的先决条件。结果还实现人在生产活动中的一种飞跃——人从直接执行信息的、逻辑的、监督管理的职能中解脱起来。

人在劳动中与技术手段的发展有关的变化的一般图景就是这样。这个图景提供可能认识变化中的这样一些规律和趋势,随着向机器人技术手段的过渡,人们终究会用这些规律和趋势去理解人的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性质。

第一,人的生产活动功能发生变化,从历史观点看,有进化的,有革命的。如果进化阶段是依据技术手段的完善,那么革命阶段则是同技术手段发展的飞跃相联系的。故而可以作出结论,向机器人手段过度会引起人的生产活动功能的革命性变化。

第二,人的生产活动功能的革命性变化(飞跃)意味着它的性质开始由实现调节功能即管理功能所规定。人在摆脱实现行动功能的同时,扩大管理活动。

第三,技术手段的发展同时缩小了由人直接完成的生产劳动活动的功能。如果说在运用工具时,劳动活动的全部功能都由人直接完成的话,那么,随着机器的出现,人直接完成的仅仅是调节的功能。这种趋势合乎规律的引起这样的结果,即人在使用机器人的条件下正在极大程度上摆脱直接执行生产活动的功能。

人的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性质究竟怎样随着向机器人的技术手段过渡而变化呢?人的生产活动的历史发展伴随着它的功能的发展。在一定阶段上,这些功能被具体化为技术手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功能的发展到此为止了,规定这些功能的生产活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间断了,这些功能对于主体——人来说不再存在了。技术手段(这些功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具体形式)在改善着,这就表明功能在继续发展,同时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改变具体形式。可见,生产活动的主体和客体的相适应的关系是真正地继续存在着,并且人仍然继续是这些功能的主体。

那么,随着生产活动功能的具体化,主体一人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人继续履行活动的功能,但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履行。按照我们的意见,这个原理是重要的。它给予可能表达劳动过程中这样一些变化的实质,这些变化是随着向机器人技术手段的过渡而产生的。

把直接执行生产活动的功能转移给技术手段在总体上并没有使人摆脱这些功能。人转移的不是生产活动的功能,而是直接执行的功能。功能永远是属于(归于)人的,并且只有人来规定功能的内容、方向和发展水平。转移所变化的仅仅是人执行生产活动功能的方式。这种方式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人在改变技术手段时,就是这样来保证更有效地实现人所转移的功能,也就是说,在实质上人继续完成所转移的生产活动功能,只是用另一种方式罢了。

在自动化阶段,人把直接执行生产活动的所有功能都转移给技术手段。在生产过程中,人的地位发生重大的变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降低人对于生产的作用,就其内容来看,人的活动是完善技术手段,它属于广义理解的科学活动(从理论探索到实践中实现)。

[Φuιοcοфcкue Нαукu,198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