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苏联第一颗人造卫星的发射成功开创了人类航天的新纪元。然而,人类的航天活动并非一帆风顺,各种事故时有发生,这给保险公司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航天保险。航天保险因风险大,一般采取再保险的办法,即保险公司将自己承保的巨额保险业务分出一部分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首次航天保险是1965年美国对“晨鸟号”卫星及其发射器进行的商业保险,此后在欧洲出现了伦敦和欧洲航空公司两家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公司。这两家公司主要为“宇宙神-半人马座”和“雷神-德尔它”火箭提供发射保险,保险金额为2000万美元,保险范围为发射前和发射时,并附带免赔条款,发射成功后退回一定的保险费。1979年9月“德尔它”火箭发射欧空局“轨道试验卫星1号”失败,保险公司为此支付了2900万美元,这是航天保险业所支付的第一笔赔偿金。1984年2月“西联星6号”卫星在低地球轨道上损坏,保险公司支付了航天保险业迄今最大一笔1.06亿美元赔偿金。

1982年是航天保险市场的第一个“灾难年”,共损失了“欧洲海洋通信卫星(Marecs)B2”。“印度国家卫星1A”和“卫星通信2”三颗卫星,赔款总值约9392万美元,首次超出保险费净收入。然而,由于在1982年前,投保的发射风险处于很低的损失率,因此这次赔款没有过多地影响发射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1984~1986年之间,因运载器性能低劣引起了多次航天事故,使保险公司支付了7.5亿美元赔款,远远超出3.9亿美元的保险费收入。保险公司遭受如此巨大的损失,导致了许多保险公司停止营业,保险金额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2.5亿美元下降到1亿美元,保险费率从5%猛增到25%~30多,保险单的周期和条件受到更多的限制。

早期的发射保险一般是由卫星经营者去采购发射服务,失败风险由采购者承担,他们根据保险市场的条件及其财政能力购买发射保险或自保部分风险。由于保险费率高达25%~30宪,使卫星经营者难以承受高额保险费,因此航天商业保险市场已不能适应卫星工业界航天保险的需要。为解决这种保险危机,发射服务提供者和卫星制造者便着手为自己的产品作保,并承担发射阶段中的大部分风险,于是出现了发射风险保险和整套承包合同体制。

风险保险是运载器经营者以与传统保险商提供的相同的保险费率为其运载器性能作保,其价格可以根据运载器种类、购买发射保险的时机和保险费支付时间安排的不同而稍有不同。这种保险的优点是可以在发射前3年甚至更早就进行作保。法国阿里安航天保险公司提供的发射风险保险一般在发射前和发射时,其保险金额可以确保重新发射一次或给卫星拥有者赔款,保险金根据重新发射贷款方式或支付方式确定。该公司的发射保险金额由法国保险市场给予分保,因此由阿里安航天公司作保的发射失败将不影响全球商业保险市场的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美国通用动力公司的发射风险保险与法国阿里安航天保险公司大致相同,也是提供重新发射或支付现金赔偿,但该公司为保护其自身的利益,在卫星保险市场内安排了一个保险程序,它保险的发射失败将会对发射保险费率产生不利影响。

整套承包体制(即在轨交付)是卫星制造商为其交付的在轨卫星作保的独家采购,即发射服务由卫星制造商采购,发射风险也由卫星制造商承担,直到卫星在轨道上正常运行。因此发射保险采购是由卫星制造商承担。该体制要在卫星发射前90~180天对其进行专门测试,以使卫星经营者获得在轨交付卫星保险的资格。它的优点是在发射前3年提供可行的保险费,以减轻投资者的顾虑。首次在轨交付程序是一家为5颗不同卫星作保的卫星制造商在1988年12月安排的,其保险费率稍低于20%。1990年第一季度,有两家卫星制造商以不足17%的保险费率也采用了类似的程序。

发射风险保险和整套承包合同体制的出现,使保险市场被卫星制造商和发射服务公司而不是卫星经营者所控制。买主只需要审查所有合同中的风险保有额是否有重叠,并设计一种与发射服务和卫星制造合同的风险条款相吻合的发射保险程序。

目前,全世界航天保险总金额为2.5亿美元,分别分布在美国(9000万美元)、伦敦(5000万美元)、欧洲大陆(1亿美元)、日本和澳大利亚(1000万美元)等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的发射保险费率已从28%下降到16%~18%,保险金额从0.8亿美元增加到2.5亿多美元,1990年“超乌B”和“BS2X”卫星发射失败虽然使航天保险商总共付出了大约2亿美元的赔款,但保险费仍储存了4亿美元。因此,这次损失迄今为止还没有影响发射保险费率或保险总金额。估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发射保险费率很可能会稳定在目前的水平上。

航天保险对世界航天事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可小看。阿里安运载火箭在商业发射方面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阿里安航天公司为其运载火箭提供了发射风险保险,否则谁愿意拿价格昂贵的卫星去冒发射失败的风险呢?1987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中国“长征3号”运载火箭发射美国制造的“亚洲一号”通讯卫星签署了保险协议,保险金额高达1亿多美元。这一举动引起了世界航天保险业界的极大关注。需要指出的是,外国公旬之所以光顾中国的卫星发射市场,除了中国火箭性能可靠,发射费用较低廉外,中国的保险公司积极提供保险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包自更编写自《剑桥航天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