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A·罗斯(左)在2004年接受瑞典国王卡尔·古斯塔夫颁发的诺贝尔化学奖
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美国科学院院士、生物化学家欧文·A·罗斯(Irwin A.Rose),于今年6月2日在马萨诸塞州迪尔菲尔德的家中去世,享年88岁,其家人称罗斯在睡梦中安详离世。
罗斯博士因阐释了活细胞如何再循环处理不再需要的分子――一个为医学新疗法另辟蹊径的发现――而分享2004年诺贝尔化学奖。在罗斯和两位以色列科学家发现的细胞代谢过程中,一种叫做泛素的分子通过所谓的分子“死亡之吻”将自己附着于不再需要的分子上,从而将它们标记为有待销毁的物质――如其名称所示,“泛素”(Ubiquitin)与“广泛存在的”(ubiquitous)一词同根,说明它在细胞内广泛存在。
1980年代早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福克斯·蔡斯癌症研究中心,罗斯和两位在那儿休假的以色列人阿龙·切哈诺沃(Aaron Ciechanover)和阿夫拉姆·赫什科(Avram Hershko)就展开了对泛素作用的研究。
在《圣经》中,传道书讲到“物立自有时,物破亦有时”。在很大程度上,现代生物学已经成为DNA及其在构建生命所需之蛋白质的过程中所起作用的记事。罗斯及其同事将他们的重点集中在生命周期的其余部分:分子是如何被销毁的。他们因此被认为是该学科领域中勇敢的逆行者。
一个“特别有洞察力的”选择
然而,这项工作抓住了科学想象力,泛素介导蛋白销毁过程的戏剧性本质可在诺贝尔委员会于2004年所发布新闻时的生动语言中体会到,即泛素对蛋白质的附着被描述为生物化学的“死亡之吻”。
一反科学界语言古板的常态,该新闻接着说,那些不再需要的蛋白质在被标记为销毁对象之后就被送进细胞“垃圾处理器”中加以销毁。这些结构包含在单个的细胞里面,被称为蛋白酶体,不再需要的蛋白质分子将在蛋白酶体中被分成小块。
由泛素介导的销毁过程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分子从细胞中扫地出门,而是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选择性。泛素在附着于注定要销毁的特定蛋白质分子之后,两者就一起来到蛋白酶体那儿。而形状识别过程是引导蛋白酶体摄取不再需要的分子依据。根据科学家的理解,在此发生之前,泛素将自己松绑,离开即将就要被销毁的蛋白质,重返自己的神圣使命。
事实上,仅仅阐明如此微妙和复杂的分子过程本身就堪称科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诺贝尔奖得主的同事看来,这不仅仅只是提供了理解生命基本过程――如DNA修复、细胞分裂、人体免疫系统的运行――的新方法那么简单。
该领域的专家曾经指出,细胞若不能清除不再需要的蛋白质,那么就可能导致疾病,包括多种癌症。而理解细胞销毁蛋白质机制的过程有助于开发囊性纤维变性、各类癌症及众多其他疾病的治疗方法。
在颁发诺贝尔奖时,哈佛大学的细胞生物学家阿尔弗雷德·戈德保(Alfred L.Goldberg)赞誉这是一个“特别有洞察力的”选择。他写道,罗斯博士和两位以色列人是“开创性研究工作改变了现代生物学”的科学家。
自诺贝尔奖颁奖以来,美国人差不多赢得了其中的一半。但许多美国获奖者是从其他国家移民来的,而罗斯的第一所学校是布鲁克林的一所公立学校,他的全部及后继研究工作都是在美国完成的。
生命科学领域中勇敢的逆行者――罗斯
“谦逊、不傲,潜心于研究”
欧文·A·罗斯(Irwin A.Rose)――有时也被称做欧尼(Ernie)――于1926年7月16日出生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一个世俗犹太人家庭。他的父母经营着一家地板商店,在罗斯13岁那年,母亲把罗斯和他的弟弟带到华盛顿州东部的斯波坎市的亲戚家生活,他们认为,那儿的干燥气候对患风湿热的弟弟会有好处。而罗斯的父亲则一直呆在纽约照料他的地板生意。
对此,这位未来的诺贝尔奖得主当时写道,这是“我始终没能理解且感到困惑的”安排。“父亲很少看望我们,且相隔很长时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的母亲在斯波坎市的海军补给站做文书工作。
罗斯曾在斯波坎市的医院工作过一段时间,就此点燃了他对“解决医学问题”的兴趣。随后罗斯就读于华盛顿州立大学,一年之后因战争爆发而服役于海军,担任无线电技师。战争结束之后,根据退伍军人权利法案,他入读芝加哥大学,于1948年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52年获得生物化学博士学位。
两年后,罗斯来到耶鲁大学医学院的生物化学系任教,从1954年一直工作到1963年。1963年,罗斯加盟了位于费城的福克斯-蔡斯癌症研究中心团队,直到1995年退休。在福克斯-蔡斯癌症研究中心期间,欧文培养了多位博士后研究员,包括最早发现泛素链的阿尔特·哈斯(Art Haas),最早把APF-1鉴定为泛素的基思·威尔金森(Keith Wilkinson),以及世界级酵素学家塞西尔·皮卡特(Cecile Pickart)。
退休后,罗斯一家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拉古纳-伍兹居住。此时,长期习惯了实验室生活的罗斯一时有些不适应,于是通过朋友在附近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欧文校区继续从事研究工作,当诺贝尔奖宣布的时候,罗斯是该校医学院的生理学和生物物理学系的杰出驻校教授。
在1970年代期间,罗斯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工作过一段时间,担任物理生物化学教授。
在诺贝尔奖传略中,罗斯博士感谢他的岳母对他本人及妻子职业生涯的贡献。她帮助照料罗斯的四个孩子,使得他们夫妇有时间追求自己的科学事业。
同事们对罗斯的评价是:谦逊、不傲,潜心于研究。在诺贝尔奖宣布的那一天,加利福尼亚大学称:“那天晚上,他把两支试管塞进衬衫口袋,悄悄地溜进了强力质谱仪所在的一幢校舍去做分析了。”
资料来源 Washington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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