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试管授精获得的人胚胎,使我们面临一个“危险的陡坡”,但体外受精是一种有用的疗法,陡坡也是不可回避的。

第一个体外(试管)受精的婴儿于1978年出生在英国。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争论。后来反对意见逐渐销声匿迹了。然而,最近又重新激起了争论。因为这件事情确有很严肃的性质。

1978年,美国的道德咨询委员会为评价人类的体外受精,曾召开听证评议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这种帮助输卵管堵塞的女性解决不孕的手术的安全性和功效的问题,即对后代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和能存活的后代的百分比。从已出生的大约二十个婴儿来看,除一个以外出生时都很正常,最有经验的医院认为成功的机会为五分之一。因此,临床经验的积累会使手术的安全系数和成功率趋于接近自然受孕。故体外受精是相当安全有效的。新近的关心集中在更为主要的问题上一一这种手术所提供的对人类早期发育的观察,及可想象的进程。最近人们呼吁要再次审查旨在改进这种手术,扩大它的应用范围的研究。这种关注来自于下述事实,即在人身上进行的对受精和发育的早期阶段的控制将会产生无先例的道德问题,有人认为,有可能产生不好的社会效果。这主要是由于体外受精技术的两项改革(一项已经见效,另一项正在考虑)而显得更为突出了,一项是用激素刺激增加从一个供体取得的成熟卵的数目。

这类剩余的卵子的下一步命运可有几种选择。或者是把它们处死丢弃,或用它们来获得人类早期发育阶段的知识,还可以把它们冷冻储存,以备将来有其它的用途。对每种选择都有争论,因为每种选择都引起关于人类早期胚胎的法律及社会地位的棘手的问题。如果认为自受精开始一个人便存在了,那么只有把它立即送回到子宫中去,除此之外的任何选择都是不允许的。然而如果认为早期胚胎还不能算作人的话,那么这几种选择就是可接受的,但有一定的限制,即依如何定义早期胚胎与人的接近程度而不同。

珍贵的副产品

各种选择对技术有何好处?第一种选择显然除了逃避其余两种选择外不会带来任何东西。多余的胚胎被当作手术的无用的副产品,弃置不用,不再给予进一步考虑和关注。第二种选择将这些早期胚胎作为新知识的一个来源,而赋予它们特殊的价值。这些知识对这些胚胎本身没有什么益处,但对其它的胚胎及人类普遍的利益有好处。第三种选择最为复杂,因为胚胎为了尚不明确的目的而暂时保存着。可能为哪些目的呢?

最直接的目的是供患者植入。这样可以在一次取卵后进行多次植入。麻醉后在腹壁上开一个小口。直至取得成功。这样就可以在给病人增加最少的不适的同时提高成功率。

关键的问题是冷冻和解冻给胚胎造成的损害,这是一门叫做低温生物学的学科研究的。在冷冻状态下,新陈代谢减慢了,甚至遗传变化也减缓到微不足道的程度、哺乳动物(包括老鼠和家畜)的胚胎,已经被冷冻储存过,解冻后大多数都能继续正常发育。现在在冷冻胚胎库保存着有科学价值的老鼠的品系,以减少因不断地育种所耗费的精力和开支。

可见,实行人胚胎的冷冻并不是毫无把握的、但另一方面,应用于人类又与应用于老鼠或家畜不同。要考虑的是失败率,特别是部分失败,在出生之前甚至出生后一段时间内是无法察觉的。显然,这些问题是应该极其认真地考虑的。

我们可以设想在两种情况之下这种手术可以试用于人类。第一种是治疗不孕症。如果是由她丈夫的精子授精的话,这种情况与提供卵子的一方由于男性的不育症采用人工授精恰恰相反。

如果亲体由于做过子宫切除术而失去子宫的话这样做也许还可以算是弥补不育症。然而,也可能由于亲体认为怀孕对她的健康有害或仅仅怕不舒服而做这样的手术。在最后这种情况下,最初的解决不育症的动机便消失了,代之以母亲的喜好和舒适的考虑。

至此,可以再考虑一下要使用同一种技术的其它的选择。譬如在美国有 ~ 种趋势,妇女们由于不愿影响事业而推迟怀孕。同时,在母亲进入育龄最后十年(35 ~ 45岁)里出生的小孩,唐氏痴呆症的发病率急剧上升。假如从一个年轻妇女的卵巢中取出卵子,用她丈夫的精子进行体外受精,再把得到的胚胎冷冻起来,那么这些胚胎就可以在不影响她的事业的合适的时候植入她的子宫,这样或许能减少发育不良的危险。顺便提及,如果冷冻胚胎库能够确保安全,一对夫妇便可以做绝育手术而不失去生育的能力。能这样做便已接近计划生育的目标了。

对于这样一种越来越安全有效的,能给许多人带来好处的手术,我们是否要禁止呢?这样的手术能够或应该被有效地禁止吗?它会不会变成秘密的行业,收费很高而且管理混乱?要么我们就限制在生殖、内分泌和遗传方面的研究以堵塞前进的道路?即使这是应该认真考虑的,这样一种严格的限制又是否能在全世界推行呢?我们是否能够,是否应该阻断人类知识的进步?

看来,最好还是更加仔细地审查一下那些我们能预料得到的通向人类体外受精高峰的危险的陡坡。说到底,并非所有的陡坡都通向绝壁,也并非所有的陡坡都是危险的。我们并不因为一件基本有益的事可能会被滥用或导致有害的结果而放弃它,相反,我们会行动起来制定健全的指导方针和政策,以便为前进速度确定恰当的界限,或者确保不发生过分热心或不负责任的现象。

譬如,在人类体外受精与分子遗传学的可能的结合方面,正面临同样的陡坡。人的一些基因的化学组成已经分析出来,能在细菌上复制,并且可以在控制下产生正常产品。人胰岛素已经用这种方法生产出来了。而且,已经能将正常的遗传物质注入培养的人细胞中以纠正这些细胞的遗传缺陷。只差一步(尽管可能是漫长的一步)就可以从基因疗法过渡到纠正人类红细胞前体的缺陷了,如镰形细胞贫血症和地中海贫血病。在老鼠的胚胎上还进行过基因移植。引起遗传的变化不仅影响到所得到的成体而且影响到下一代的子女。这样,这个陡坡便指向将来用有限制的方法影响人类进化的能力。

我们不能不考虑这样的陡坡的影响,尽管在一两代人的时间里我们不会面临这种要负全面责任的问题。但是,由于这种可能性产生的不安引起了前面提到的反应:不知道前进方向就会停滞不前,所以我们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一个合理的反应就是边前进边开始思考,以便能在目的和预防措施方面取得一致见解的情况下前进,如果要取得一致的见解,这种见解就必须建立在广泛的社会基础之上。它必须具有对将来负责的精神,这种精神将稳健地引导我们日益增长的,影响人类的生殖、遗传和发育的力量。

改善人类

这项任务不可能在所有的进步都停顿下来之后再限期完成。现在就要开始工作。开始应努力建立一些能在近期见效的,同时又强调认真考虑所有参与者眼前利益和长远影响的原则。例如,对人类生殖过程的任何干涉,其目的只在对个人有利而不是将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改善”,许多人了解这点后会感到放心,尽管两者是有联系的,但在当前的想法里,第一种是可以被普遍理解和接受的,而第二种则会受到怀疑,“改善”如何定义,由谁来改善都是不确定的。

消除限制自我实现和自我满足的缺陷是合理的目标;目的是保守和人性的更丰硕的果实,而不是“设计”人类生活的新形式;认识到上述几点也可以使人安心。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任何一种削弱或限制人的能力的干涉都不会得到赞许,不论是否为了特定的社会、集团或理想的可能的好处。另一方面,为满足个人要求而进行的干涉(例如得到一定性别的后代),在没有充分估计它的社会后果之前(如扰乱性比例)也不应进行。

能不能建立这样一种原则,把它提高到社会准则的地位,并付诸实施呢?只有在建立这准则的程序完全建立起来之后,才能给以肯定的回答。准则必须由一个正直的、有才干有权威的慎重的组织来建立。审议会必须能充分听取所有有关的意见,又必须足够隔离,不被过于直接的压力所左右。这些原则必须是切实可行的、令人信服的,又不复杂,以便能在广大的社会中传播。它们能够不纠缠于法律上的合法性,而要成为每个人的觉悟,道德信条和习惯法。

这只是一个草图,指出要做的工作的性质。人类智力的创造力已大大地加强了人手的力量,现在我们又面临挑战,要在确定人类的目标方面显示出同样的创新能力。现在应该谨慎但也应有远见。我们不能止步不前,但是我们在登上新的未曾涉足过的土地时要十分小心。在这个新的水平上,我们的未来将在更大的程度上依赖于我们慎重的抉择。当然,在我们跨进一个新的里程时,这种抉择就是对我们的考验。

[New Scientist,198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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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利佛·格罗伯斯坦:美国加州大学生物科学和公共政策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