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科教兴市的关键。绍兴市据此及时研究,创造性地出台了“三个突出”的23条科技政策并设立星火工业示范区以积极推进科技进步、推进科教兴市。为了相互交流,共同开拓奋进,现将主要内容精述如下,以供大家研究探讨,推陈出新。

一、出台“三个突出”的23条科技政策

这23条科技政策,重点是突出优惠、突出投入、突出奖励。

突出优惠。经省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在省级经济开发区新办经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所得税先征后返还2年,50%返还3年的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发展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的,有关部门要给予重点扶持。

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市、县(市)政府每年应从挖、革、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其中本级由每年不少于20%,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消化吸收、技术攻关等项目。

企业新开发的获得市级以上的新产品和名牌产品及技术开发、推广项目,经市科技领导小组确认后,可从开始获利年度起连续3年在新增利润中提取1~4%,用于奖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作出直接贡献的人员,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提取的奖励费用不计入职工工资总额,有工资后备金结余的,也可在后备金节余中开支。企业新开发的获得省级以上的名牌产品和新产品,从开始获利年度起,该企业新增利润的所得税2年内全部返还企业,第三年减半返还。

农业、农技学校兴办的企业可享受校办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农业科研单位从事技术转让等收入,可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农技推广部门兴办的各种科研生产基地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收入,经批准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农场和农技培训学校、农函大、农广校分校联合兴办的农业服务实体,减免所得税。纳税人承包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自有收入时起1~3年内,准予免征农业特产税,其中种植粮食作物的,自有收入起,5年内,免征农业税。从事试验的农技学校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试验服务所生产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试验期间,准予免征农业特产税。

对民营科技企业,在信贷、人员流动、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

对新办技术贸易机构从事咨询事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从取得经营收入的月份起,经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技术合同经科委认定登记,税务部门审批,技术性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免征所得税、营业税等有关优惠政策。

对入股技术实行适度风险担保。

对预计经济效益较好的专利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等科技产业化项目,经无形资产评估,可试行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的办法。

突出投入。要强化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行为,企业要用足用好技术开发费按实列入成本的政策,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销售收入1%的,应提足1%,超过1%的按实列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3%。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在年终考核时,技术开发投入可以视同实现利润。技术开发经费的安排和使用要作为企业财务审计和企业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开发企业要尽可能多增加科技开发投入。

要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各级政府要确保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逐年提高财政科技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到2000年,市级(含县级市)达到3%,县级达到2%,财政科技投入中,科技三项经费比重不低于50%。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健全科技进步的有关专项资金,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经费中安排一部分,用于相应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

调整信贷结构,加大科技信贷投入。科技开发贷款、星火专项贷款的回收再贷全部用于科技开发和星火计划。金融机构每年新増贷款额度应重点向科技贷款倾斜,到2000年,全市银行科技贷款占信贷总规模的比例达8%以上,科技贷款发放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政策。全市承担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银行应按规定定额,按时投放科技贷款。市、县(市)建立由政府和金融、科技部门参加的会商制度,研究增加科技贷款的有关问题。

突出奖励,设立绍兴市科技进步开发奖励基金,先由市、县(市)和部分企业共筹,而后通过接受社会和境外捐赠等多渠道不断筹集资金,其增值部分主要用于市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奖励和在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和产品开发、重点科技成果推广以及对科技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科技人员的奖励。

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不断加大科技奖励的力度。建立和完善科技人员贡献与报酬挂钩的分配机制。对在关键技术开发,重点成果推广,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在组织推动全社会科技进步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由各级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设立星火工业示范区

上虞星火工业示范区,区域面积为224平方公里,人口21.3万,建设这个示范区,具有扎实的星火工业基础,优越的社会环境和区域优势。仅“八五”期间该区就组织实施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25项,开发国家级星火新产品16只,创建国家级星火示范企业2家,省级星火示范企业6家,省级星火示范镇、村各一个,6个星火支柱产业已初具规模,1995年区内星火产值已达8.86亿元,利税1.49亿元,创汇2664万美元。建设这个示范区的主要内容是,加大“大三角”工程建设区和上虞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力度,争取把该地建设成为以工业为基础,技工贸一体,具有经贸、信息、人才等市场流通功能和公建设施齐全的国家级“星火城”;在“八五”创建一个省级星火示范镇的基础上,再创建2个省级星火示范镇;继续发挥上虞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科技优势,开发高附加值、高效益、高市场占有率的科技产品,重点实施30项省级以上星火计划项目。

暨阳星火技术密集区,以诸暨城西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创建五一镇、山下湖镇和应店街、次坞镇为省级星火示范乡镇,形成一体两翼的星火技术密集区格局,区域面积为270平方公里,人口13万。建设这个密集区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是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科技经济工业园区;在“八五”创建五一镇、山下湖镇两个省级星火示范镇的基础上,“九五”再创建两个省级星火示范镇,努力为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作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