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人体的每一个细胞均含有DNA,而且几乎每个人(除同卵双胞胎)的DNA都独一无二,因此DNA测试成了识别人的最好方式。

1986年英国首次借助DNA测试手段,起诉了一系列强奸和谋杀案件的元凶科林 · 皮奇福克(Colin Pitchfork)。如今在给罪犯定罪时,“出示DNA证据”已经变得和“核验指纹”一样重要。美国司法部专门成立了“DNA 证据全国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执行官克里斯托弗 · 阿斯普伦(Christopher Asplen)认为,在用于识别罪犯的所有证据中,DNA证据最具科学和法律效力,是以最为可靠。

考虑到几乎人体的每一个细胞均含有DNA,而县几乎每个人(同卵双胞胎除外)的DNA都独一无二,因此识别一个人的最好方式,就是进行DNA测试。1998年美国联邦调查局创建了“国家DNA索引系统" (NDIS),迄今已经链接了18个州的DNA数据库,其余32个州也将陆续加入NDIS。目前NDIS已经拥有21万个罪犯的DNA特性数据。

NDIS的取样对象是那些犯有蓄意杀人、过失杀人、强奸或殴打罪行的罪犯。弗吉尼亚等州还要求对所有的重罪犯均进行DNA取样和DNA剖面分析。弗吉尼亚州法律科学司的主管保罗 · 费拉拉(Paul Ferrara)估计,全美约有100万个重罪犯要进行DNA取样,但目前只采集了50万个DNA试样,同时还有大量的DNA制面分析工作尚待完成。

尽管NDIS还很不完善,但其价值已经开始显现。通过对“从犯罪现场采集到的DNA证据”和“NDIS中的DNA数据”进行核校,已经有很多谋杀和强奸悬案被美国警方侦破。DNA数据库之所以能够奏效,是因为很多罪犯都是“职业性罪犯”,他们往往屡次作案。例如,1991 年和1995年政治学家约翰 · 迪卢洛(John Dilullo)对囚犯进行了2次调查,发现平均每个囚犯作过12次案。

80年代中期以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DNA指纹识别方法,其中最先进的乃是DNA剖面分析法。对DNA进行剖面分析,主要是识别“重复性短序列”(STR)这类多态现象。STR是DNA全序列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诱致人类个体差异的重要原因。在对DNA进行剖面分析时,研究人员采纳的标准是“分析13个关键性STR位点”,用以识别人类个体的差异。STR位点不是基因,而是“一大块DNA"所在的区域。如果只检测一个DNA样本的一个关键性STR位点,那么最多只能断定“每500个人中,有1个人可能是取样对象。”但是,如果检测一个DNA样本的所有13个关键性STR位点,那么识别精度将大大提高,即能断定“每820亿个人中,只有1个人可能是取样对象”。此外,与其他DNA指纹识别方法相比,做一次DNA剖面分析的价位非常低,仅为50美元。

通过对DNA进行剖面分析,不少无辜的在押犯可望被无罪开释。美国“DNA 证据全国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建议根据在押犯的要求,可以对在押犯做DNA测试,以保护无辜者免受牢狱之灾。该报告指出,检举人、辩护律师和法官对在押犯提出的DNA测试请求予以考虑的前提应该是:倘若在判决前曾进行了有关的DNA测试,那么判决结果就会被改变。该报告还提请检举人和法官,只要有可能,就应尽量放宽案件的回溯期限,尽量批准在押犯的DNA测试要求。目前,一些州之所以设定回潮期限,是因为法院的审判资源比较有限,无力大量重审旧案;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证物往往会受损,记忆往往会消退,证人也难免会搬家或死亡。此外,许多州实际上都规定,在结案之后,只要过了一定的保留期限,证物就可以被销毁。

辩护律师兼DNA专家彼得 · 诺伊菲尔德(Peter Neufeld)认为,“DNA 证据全国委员会”的建议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这只是一些建议,对检举人没有任何强制性。诺伊菲尔德和巴里 · 谢克(Barry Scheck)于1991年在授业座大学的Cardom法学院首创“清白计划”,主要是通过寻找DNA证据,以帮助无辜囚犯获释。迄今为止,全美已有65名囚犯通过出示DNA证据而出狱。其中大多数人当初入狱的时候,DNA测试技术尚未成熟。,诺伊菲尔德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检举人都会拒绝在押犯的DNA测试要求。他估计,如果DNA测试要求没有任何人为的障碍,全美将有数千名囚犯因出示新的DNA证据而获释。不过迄今为止,在“清白计划”受理过的囚犯DNA测试请求中,拥有生物证据的仅占30%。诺伊菲尔德宣称,他们当前受理的囚犯DNA测试请求约有1000项,其中200项正在积极处理。

目前只有伊利诺伊州和纽约州给予了在押犯申请DNA测试的权利。诺伊菲尔德和谢克建议联邦政府或者各州政府以立法形式,给予在押犯进行由政府付费的DNA测试的权利。他们还希望法律能够允许那些不符合政府付费条件的在押犯,可以自费进行DNA测试。而且他们认为,只要确实能够找到新的DNA证据,回溯期限就应适当放宽。他们还提议,那些来自犯罪现场的、使在押犯获罪的生物证据的保留期限,至少应和法院判定的服刑期一样长。

随着DNA测试技术的进步,许多新的问题接踵而至。如目前只有重罪犯必须提供DNA样本,今后警方能否要求所有的嫌疑犯和拘留者都提供DNA样本?费拉拉将DNA样本与指纹加以类比。目前拘留者必须向警方提供指纹,也许以后他们还必须提供血样或其他组织样本,以便警方进行DNA取样和分析。阿斯普伦则进一步指出,将来或许只要采集那些提供指纹时顺带留下的人体细胞,就可以进行相应的DNA剖面分析。

图为2000年6月26日在伦敦记者会上分发的双螺旋线结构DNA照片

由于DNA剖面分析法只对STR而不对基因进行测试,因此只能用于识别人,而无法附带提供更多的基因信息。目前,在对重罪犯提供的DNA样本进行SITR测试之后,弗吉尼亚等州仍然继续保存他们的DNA样本。这样,在不久的将来,研究人员就有可能通过对这些DNA样本进行基因测试,而找到那些诱致人们产生暴力或其他反社会行为的关联基因。在英国,研究人员在进行简单的STR测试之余,已经开始着手寻找那些与眼睛的颜色、头发的颜色和种族特征有关的基因信息,预期这将有助于更全面地剖析嫌疑犯的生理特征。

英国和法国习惯于采用“自愿的"大众甄别法,以便找出隐藏在社区中的罪犯。例如,1996年在威尔士的加的夫,通过对当地2000名男子进行甄别,抓获了一个杀害一位15岁少女的凶手。在美国,有时候也会采用大众甄别法。例如,佛罗里达州在侦破一桩凶杀案的过程中,曾要求250名男子自愿提供DNA样本,他们都积极予以响应。不过,凶手最终落网却是在其企图再次行凶之时,而非DNA甑别之功。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无意当中,都在不断地四处留下皮肤细胞、毛发和唾液等种种含有DNA的生物材料。可以预计,随着DNA测试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研究人员只要分析这些唾手可得的DNA证据,就能有效地识别每个人。

当然,我们必须防止当局滥用DNA测试手段这种越来越有力的法律工具。至于基于DNA证据的在押犯无罪开释现象,则既表明了DNA测试手段可用于监督政府的工作,又说明了政府有必要为在押犯的DNA测试付费。鉴于维护公正是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使命之一,因此它们理应积极支持对在押犯进行DNA测试,以帮助无辜者尽早雪洗不白之冤。

[Reason, 200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