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陈竺等22位中国科学院院士联名向国务院提交了《以非典型肺炎(SARS)防治为切入点,构筑预防医学体系,全面加强我国医学科学研究》的报告。该报告对当前非典型肺炎防治的研究、构筑我国预防医学体系、建设强大的国家医学科学创新体系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该报告全文刊登如下。
一、关于当前非典型肺炎防治的研究
1.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制定的对非典型肺炎(国际上称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简称SARS)的防治措施是完全正确、非常及时的。当前,重点应是普及预防知识、加强对病情的监测和公示、加强控制和治疗措施、对患者和疑似病例尽早发现、隔离和治疗,降低死亡率;另一方面,必须及时开展对SARS的病原学以及预防、诊断和治疗的进一步研究,从源头上控制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2.病原体鉴定是SARS预防、诊断和治疗的关键。2003年3月下旬以来,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加拿大、德国、法国、美国的研究机构和学者等先后报告该病由一种新的冠状病毒(Coronavirus,一种单链RNA病毒)引起。我国学者从SARS一开始即十分重视对病原体的研究。国际上的竞争主要在对病毒的分离、基因组测序和检测方法的建立方面。香港学者于4月8日在《柳叶刀》杂志报告了SARS及其病原的研究论文。4月10日,《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了有关SARS和冠状病毒关系的两篇论文,一篇由美国国家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联合香港、台北和泰国学者发表,另一篇则为德、法、荷联合研究小组报告。4月13日,加拿大的一个研究机构(BCCA基因组科学中心、BC省疾病控制中心和加拿大国立微生物学实验室)首次公布了此新型冠状病毒的29,736碱基的全基因组序列(Tor2株,美国NCBI公共数据库登录号:NC.O04718)。一天后,美国的CDC亦获得了该病毒的29,727碱基的序列,并在美CDC网站上予以公布。我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与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筹)的科技人员夜以继日地奋战,仅用两天多的时间完成了源自我国患者的SARS冠状病毒全基因组序列的测定,并于4月16日联合发布了实验结果;至今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已经完成来自广州和北京患者样品中分离出的6株病毒株全序列基因序列测定,广东来源的两株与加拿大和香港发布的相近,北京的四株与广东的有一定差异。对基因组序列的初步分析表明,该病毒至少含有5个开放阅读框,分别编码病毒的基质糖蛋白M、纤突蛋白E2或S、小外壳蛋白E或SM、核衣壳蛋白(nuck eocapsid protein)和一个可产生数个蛋白的orfkab。4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最终确认了该冠状病毒变种为SARS的病原。
3.虽然SARS的主要病原已得到鉴定,但仍有大量重要的问题有待回答,如:SARS病毒起源于自然界的何种生物?该病毒与人体的相互作用机制(如病毒-细胞受体相互作用及病毒在人体细胞内的增殖等)及致病机理是什么?是否有其他合作致病因子(co-factor)参与致病?人体对该病毒的免疫机理是什么?如何发展特异性诊断标志?如何发展针对该病毒的疫苗和药物?临床上如何发展更为有效的治疗方法?这些都需要做更多的研究工作。
4.国家决定由卫生部来统一协调对SARS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力量分布于不同部门和机构,目前急需根据国务院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的精神,打破部门界限,组织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科技部、中国科学院、总后卫生部(军事医学科学院)及研究型大学和重点医学院校等力量联合攻关。对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的分离、鉴定及其致病机理、免疫机理的研究是一项关乎全球人类公共卫生、具有重要社会公益性的研究,同时也充满着国际竞争。我国学术界必须以人民和国家利益为重,摒弃部门观念,迅速形成一支SARS研究的国家队。
5.为了保证上述研究工作的需要,建议国家和有关部门紧急安排一部分经费组成一个大的联合项目,全力支持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协调、包括各科技战略方面军在内的我国SARS国家队开展相关研究。科技部已与卫生部联合启动了“非典型肺炎防治紧急科技行动”研究计划,中科院根据路甬祥院长的指示已启动了SARS相关研究的紧急行动计划,并将与卫生部、总后卫生部的研究部门联手协作。但是,对于我国突发性疾病防治的中长期研究还需要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机制。
二、构筑预防医学体系是当前我国医学科学研究的重中之重
国家决定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设投资十分必要。事实上,预防为主一直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方针。预防医学不仅是传染性疾病控制的核心环节,而且对于非传染性的各种人类疾病均是十分重要的,因为预防是最有效、也是最经济的疾病控制方法。我国古代医学就有“上工医未病”(即高明的医生能够在疾病出现之前就对之治疗)的论述。在这一方面,科学和技术的作用是具有决定意义的。预防医学包括了对疾病病因(生物、物理、化学等多种环境因素)、流行病学(包括群体流行病学和分子流行病学等)、疾病预防和控制(包括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接种和公共性控制措施,对营养缺乏性疾病的营养素补充,对预防各种慢性疾病采取的重大措施如健康生活方式的宣教和进行必要的生活方式干预,对重大疾病高危人群的识别和适宜的预防措施)等等。但多年来,我国在这些领域的研究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支持,造成一些机构的工作重心转向,学科萎缩、人才流失、研究力量分散等情况十分严重。
建议: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体系建设中,要加强有关科技体系的构建。一方面,发挥我国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发挥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国家科研机构的力量。最近,中国科学院在国家支持下,将以武汉病毒所、北京微生物所和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为依托,建立针对新生疾病的研究单元和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这些平台可同时兼顾对突发性传染病和生物恐怖防范的研究,是一个国家的健康安全和生物安全所必备的基础设施。当然,这些平台既应对相关研究部门开放,又要建立十分严格的管理机制。
三、建设强大的国家医学科学创新体系是保障我国人民健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
卫生保健不仅是重大社会需求,也是现代经济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保健市场约占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1/4~1/3,占这些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5%~20%。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人类社会对其自身价值和生活质量的重视达到空前未有的程度。为保障和不断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各发达国家均有国家层面的医学研究资助渠道。美国的国立健康研究院(NIH)2002年的拨款为273.35亿美元,占当年美国政府科研拨款总额1117.56亿美元的24.5%,仅次于对国防的拨款。
NIH并不只是一个研究机构,而更重要的是一个资助渠道。NIH在其研究所内部的拨款(Intramurak)一般为总经费的百分之十几,而80%以上的经费是通过竞争渠道支持各个大学、医学研究中心和机构的医学研究(Extramurak)。但NIH负责整个计划的指导和规划,行使国家医学体系的职能。英国、加拿大等有医学研究理事会(MRC),法国有国立健康和医学研究院(INSERM)和巴斯德研究院,均得到政府的巨额资助。我国至今未设立国家层面的医学研究专门机构和资助渠道。虽然“863”计划、“97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均有关于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的资助渠道,但其中只有很有限的部分用于严格意义上的医学研究,其力度远远不能满足一个13亿人口大国防病治病研究的需要。
因此,我国急需将医学科学的研究放到国计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作为国家创新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建议:我国应成立国家健康和医学研究院或国家医学研究理事会这样一种专门的医学研究资助机制。这个机制应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依托的是研究机构,一部分是通过竞争途径向全国从事医学研究的大学和机构开放。建立这样一种机制,是基于国家宏观战略的考虑,是超脱部门利益的。因为,只有建立一个统一的、在国家层面具有权威性的机制,才有可能对我国基础和临床医学研究进行系统、全面的规划和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的布局,而不至于处于各自为战、重复建设、甚至于无序竞争的状态。鉴于我国的国情,应十分注意发挥各个部门、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集中、联合、开放的医学研究体系,由今后国家对科技研究的增量投入中予以支持。建议在我国各部门的核心医学和健康研究力量之间建立战略联盟,形成我国国立医学研究资助机制的研究基地(相当于NIH的Intramurak部分),统一规划,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定期进行评估和必要的调整;同时开辟竞争性资助渠道,对全国范围的医学研究院校和机构进行择优支持(相当于NIH的Extramurak部分)。
建议将上述机制(包括预防医学体系)的建设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并作为其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放到与国防、民用高技术、基础科学研究等并列的高度予以重视和支持。
陈竺、陈宜瑜、陈可冀、强伯勤、韩启德、鞠躬、吴祖泽、孙曼霁、姚开泰、王世真、薛社普、曾毅、陆士新、毛江森、陈慰峰、陈中伟、贺福初、金国章、沈自尹、韩济生、吴、吴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