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4年以来,欧盟一直致力于名为“框架计划”的研发项目。该项目是一个5年计划的项目(实际上,一个周期是4年)。第6次框架计划的时间跨度是从2002年到2006年。先前的第4和第5次框架计划分别在1994~1998年和1998~2002年。

一、项目提案的初始评估

最初的评估过程有两个步骤:首先由专家们的共同研讨;然后再由秘书组对专家的意见进行整合。

随后由研究人员对自己的项目提案做详细地陈述,专家会评估被提交的提案是否具有研究或学术价值。因为研究人员被允许提交多个项目提案,这样就会出现同一研究人员提交两个或更多的研发项目通过专家评估。这种情况下,做一些适当地调整是十分必要的,调整内容包括项目优先权/时间安排,以及指定一个替代的研究人员。如果专家评估结果是研发项目总的预算经费无法得到满足,那进行适当的调整也是必要的。欧盟委员会被授权做此类调整工作。

下面的描述将说明专家初步评估的过程。

在向研究人员征求研发项目意见的同时,欧盟委员会也在任命负责评估的小组成员。评估小组成员必须是在其所评估的提案中没有任何关联的专家。通常情况下,3至5个专家来负责对一个项目提案进行评估。

另一方面,由于没有那么多合适的专家,因此每次都任命与项目没有任何关联的专家是十分困难的。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欧盟委员会有时候会任命一些欧盟成员国之外的欧洲国家或非欧洲国家的专家作为评估专家。如果这样的解决方案还不能提供足够的专家,那么欧盟委员会将不得不任命一些在所评估的项目中有一点关联的专家。

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会临时把评估小组中有利益牵连的专家排除在外,或在其他小组成员讨论该提案时,要求这位专家暂时“避嫌”。

秘书组会召集所有的评估小组成员并通知他们在一个地方集中一个星期。在此期间带文件外出或是带进来个人电脑和手机都是不允许的。然后秘书组会把项目提案移交给评估小组成员。

根据研发项目提案的特性,它们被划分成5类罗列在表1中。除了纯粹的研发活动外,欧盟打算不仅向NOE和CA提供研发经费,他们还向SSA提供经费,这将加强欧盟成员国中研究机构间的合作,这也是间接的研发活动(如举行座谈会等)。当现今日本定位的目标是建立高水平的综合研发中心时,欧盟的定位却更接近于将高水平的研发中心联系起来,这体现出一个令人十分有趣的差别。

5个类别中的每一个都有不同的评估条目,这都被罗列在了表2中。针对每个评估条目,最高分是5分。如果一份提案在标记为3/5的条目中得到3分或更高分,同时在标记为4/5的条目中得到4分或更高分,那就通过了专家的评估。此外,这份提案必须至少在它的资格标准评定中取得一个分数。

每个评估小组的成员都是独立地评估提案。之后,他们会举行一个研讨会并起草出一份初步的评估结果,作为这个由3至5名成员组成的评估小组的意见。然后,小组成员会有足够的时间来阅读他们没有负责评估的提案。在他们了解了其他提案的总体概况后,秘书组将所有的评估小组成员都召集在一起,公布每个类别暂定的评估结果。然后,小组成员一起讨论,并对初评结果做出必要的修正。在会议上,他们主要评估和讨论以下几个问题:“项目是否涉及到非欧盟成员国的研究人员;”“项目是否有意排斥女性研究人员;”“项目是否会出现滥用私人信息或其他受保密的信息。”

对于诸如STREP、CA和SSA这种小型的项目提案,专家第2轮的评估结果将会成为最终结果。

相应地对于诸如IP和NOE这种大规模的项目提案,秘书组将会邀请提案已经成功获得批准的申请者来举行一个听政会。专家小组的成员也将参加这次会议并向申报小组成员提出一些专业问题,这些问题和之前举行的全体小组会议上的调查表一致。随后,专家小组成员会做一些讨论并给出他们的最终评估结果。通常情况下,项目提案通过率的范围在10%至20%之间。

二、初始评估过程必须严格的理由

为什么框架计划在初始评估过程中需要如此严格的程序?针对这个问题有以下几个原因。

这样可以使得每个欧盟成员国向欧盟提供经费来开展研发活动。

如果评估过程不合比例地选取了来自于某一国家的许多提案,那其他成员国将会产生很大的异议。为了成功地杜绝异议,由专家小组成员负责的公正地评估是十分必要的。简而言之,初始评估过程十分严格是因为欧盟委员会对成员国的承诺,同时也在履行其职责。

评估过程以公文的形式公布。每个人都可以对这份公文发表评论。同样的,这是欧盟所承诺的每个申报者的权利。另一方面,为了保证评估过程的公正性,欧盟不披露专家评估小组成员的名单。

和日本相似地是,欧盟委员会也趋向于选取那些有依据的研究人员所提交的项目提案。研究人员在他们所从事的研发领域都存在着全球性的竞争。如果一个评估小组都是由欧盟成员国的成员组成并做出最终评定,那么这样的评估过程将会出现一个偏颇的结果。为了解决这个潜在的问题,欧盟委员会邀请非欧盟成员国的专家参与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

三、框架计划中的成果评估

为了保持中立,最终负责框架计划成果评估的委员会被设立在欧盟委员会之外。这个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在框架计划实施第1年的7月被公布。

这份报告在肯定一些项目研发成果的同时,还附带了对欧洲框架计划的高度评价。因为这个计划鼓励工业部门与学院协作进行研发并向SMEs提供了机遇使其能加入框架计划。另一方面,这份报告还指出了欧盟委员会项目评估流程的操作既复杂又耗时。

让我们用ACTS作为一个例子来详细地检测成果评估。ACTS是一个时间跨度从1994年到1998年的信息通讯计划,它是欧盟实施的第四次框架计划中的一部分。

ACTS涵盖了许多研发领域,诸如交互式数字多媒体服务、光学技术、高速网络、移动通讯网络,以及其他复杂网络和服务体系的建立,还有信息网络服务的效率和安全性等问题。

基于对外贸易的客观统计结果,让我们看看欧洲在信息通讯领域的工业竞争优势到底成功地提升到了何种程度。

通过表3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些产品在1990年处于严重的贸易逆差状态,直到90年代晚期才恢复贸易顺差,并且自此以后又再次回复了进出口贸易不平衡状况。

同美国与日本相比,欧盟进出口贸易统计数字显现出相似的趋势。具体趋势情况在表4和表5中。这些图表表明了与美国相比在贸易逆差方面的逐渐增长。同时也说明了与日本相比1996年部分贸易逆差跌落至半,但此后又逐步上升。

这个贸易统计仅反映了诸如“通讯设备、音频设备、电视及影碟机”等大致种类的统计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说,欧盟的贸易逆差比起日本在诸如电视机及影碟机等日用品方面可能表现的是相反的效果。然而,同美国相比,这种贸易逆差表明欧美在诸如互联网等高科技领域竞争优势上存在着差距。

当然,成功的研发活动和贸易额的提升之间还存在着一段时间间隔。另一方面,所有的框架计划都把信息通讯作为一个优先发展的领域。从这点来看,这些表中贸易统计的数据将反映出第四次框架计划的研究成果,同样的也能反映出以前框架计划的成果。

ACTS的报告乐观地显示了欧盟行业竞争优势成功地获得了提高。然而,同其他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相比,欧盟仍然处于贸易逆差状态。这个事实表明,欧盟在信息通讯领域所有对外贸易中都处于赤字状态。

四、几点结论

比起欧洲的框架计划,日本所采用的方法显的更为透明化,因为他们公布了评估小组成员的名单。

另一方面,在提案的审核阶段并没有专家小组的评估程序。尽管日本采用的方法在降低评估过程开支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但在评估结果方面却缺乏说服力,因为评估小组成员没有机会在彼此之间核查可能的利益冲突。

正如日本政府也把项目提案审核、专家小组评审及听证会并入许多其他计划一样,某种意义上,日本政府也在积极努力建立针对初始评估程序合理的基金体系。此外,向失败的申报人员通报否决的理由将确实有助于完善体系。

与欧盟的框架计划不同的是,日本的评估方法没有任何评估过程需要涉及外国人。部分原因是外国人不能读懂完全用日语书写的项目提案。

由于日本没有非常多的专家,因此出现利益冲突的可能性是十分高的。但是研发活动并没有国界限制,日本的研发活动与其在国内竞争,还不如放到全球范围内进行竞争。如果日本能成功地建立一套基于全球标准和国际高度为前提条件的公平的研发评估过程的方法,那么这样的一套评估过程将会成功地选取出优秀的项目提案。

为了建立一套初始评估方法,并使其能达到一个国际高度,要求申报人员用英语提交他们的项目提案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日本的研究人员经常用英语书写他们的报告,并把报告寄给全球性的科技刊物,因此用英语书写提案的新要求不会增加研究人员很大地负担。日本应该建立一套合适的竞争基金体系,并规定研发提案和报告必须用英语书写。

与欧洲的体系相比,日本成果评估的方法缺乏足够的客观性。日本需要寻求一套能在成果评估过程中完全保持客观性的方案。

如果要建立一套合适的成果评估过程要花费许多时间,那么一套可靠的针对项目初始和中期的评估体系是十分必要的。降低优秀提案的数量对研发计划的实际操作将产生积极地影响。从这点来看,日本应该更加强调初始评估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