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先支付部分研究费用!然后以优惠价格购买知识产权。
这是一种顶尖研究院校从事商业活动的新模式,也是企业借用高校研究资源的本质所在。
很久以来,企业可以从高校购买知识产权,但是这种交易操作起来有些困难,并且只有在企业的研究人员具有明确的目的时才会比较适合。
然而,企业的研究人员通常没有如此明确的目的性,他们只是盲目地在探索———经过一些简单的勾画和随意的试验制造出新的产品,没有详细的专利说明也不发表学术论文。这是一种典型的“面包+黄油”的技术产品。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美国的一些大公司(如:美国无线电公司,施乐公司以及过去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都设有实验室,比如贝尔实验室。这些企业性质的实验室其实就是由私人公司资助的研究院校,他们的研究人员可以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研讨会,甚至会出售重要的研究成果。例如,二战后贝尔实验室发明了世界上第一个晶体管,但是却未因此赚到一分钱。
目前,这种贝尔或施乐形式的商业实验室几乎不存在了。一方面是由于研究经费的减少,另一方面则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决策者意识到只有针对企业的实况开展商业创新才是最有意义的。
研发与市场的结合是推动美国发展的一股重要动力;而关于两者如何恰当结合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这也导致企业的某些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亨利·切萨布鲁夫(Henry Chesbrough)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的教授,一直从事创新研究的他认为,为了满足这些需求,企业应依托高校的研发力量。
一部分高校已开先河,给予企业更多与高校实验室接触的机会。当然,企业是要付费的。在过去的10年里,斯坦福大学和埃克森美孚公司的合作,其交易额已达1亿美元;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也接受了雪佛龙公司(美国最大的石油产品经销商)2500万美元的项目资助;英特尔公司也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华盛顿大学以及卡耐基-梅隆大学建立了合作实验室。
安德鲁·陈(Andrew A.Chien,下图)是英特尔公司研究部总监,他说:“这种合作的好处可以促使高校更深入广泛地参与到企业的研发项目中。高校的研究工作居于学术领域的前沿,我们需要学术界的开拓者。”
英特尔公司希望融入未来几十年后与企业相关的研发环境中,认为增进员工与高校的接触对于企业的发展是十分有益的,同时也可以发现在读硕士和博士中的优秀人才,对于公司来说这是一条很好的招贤纳士的途径。陈原来也是一名高校的教授。
简·史蒂芬尼(Jean St phenne)是葛兰素史克制药公司疫苗部的负责人,他认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会进一步地发展。因为技术的发展太快了,即使企业有足够的研发资金,但通常缺乏专业人员或没有时间展开相关的研究。因此史蒂芬尼质疑:如果没有高校的帮助,企业如何才能完成这些工作呢?
而一些人对高校和企业的合作能否产出现实利益表示怀疑。柯蒂斯·卡尔森(Curtis R.Carlson)是斯坦福国际研究所所长,该研究所是一个非盈利性的研究机构。他认为高校的研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创新则意味着成果可以被人类使用;而高校研究的重点并不在于产品的产出。
但是企业寄希望于高校能帮助它们更快、更高效地产出创新成果。最近,英国石油公司计划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和伊利诺依大学香槟分校合作成立能源生物科学研究院,并拟在今后十几年里出资5亿美元以支持该研究院的替代能源研究。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罗伯特·伯根诺(Robert J.Birgeneau)说:“这是一种全新的合作模式”。
对于企业-高校的合作模式同样也有人持批评态度。他们认为这样会限制学术自由,甚至有可能会扼杀那些与企业利益相悖的研究成果。尽管英国石油公司提供了研究资金,但在伯克利分校每年5亿美元的研究经费中(几乎全部是由政府提供的),英国石油公司的资金仅占3%左右。
同时,伯克利分校的教授可以发表由英国石油公司资助的研究项目的成果,学校具有这些成果的知识产权。必要的话,英国石油公司甚至需要出资购买这些知识产权,但是价格是有上限的,对于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英国石油公司也将优先享有。
在项目的研发上,除了企业资助外,高校应该寻求政府的资助。但在一些人眼里,这可能也会引发类似的问题。为此,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的校长迈克尔·克劳(Michael Crowe)说:“那些认为政府资助根本无助于前沿研究的想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克劳认为,尽管企业和高校研究人员的合作目前尚在初级阶段,但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我们会看到更多地合作形式。
对于高校来说,无论出现何种模式,其宗旨始终是为社会和企业谋取利益。“这种合作会不会产出以往商业实验室无法获得的成果?”伯根诺认为,“目前还很难说,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