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毕东海先生《与诺贝尔奖擦肩而过》的文章,很有启迪,也与毕先生一样对王育竹院士与诺贝尔奖擦肩而过的遭遇深感遗憾。往者已矣,来者可追。我们不能停止于遗憾,更为重要是探索怎样避免或者减少类似的遗憾。要回答这一问题很是困难,因为它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太多,难以尽述。我在这篇短文中只想提出一些值得深入思考的因素,希望引起有心人的关注,共同来进行探讨。
要说炎黄子孙的创造力,我想应该不成问题。别的不说,就说诺贝尔奖的获奖者中,不是也不乏海外的华人吗?为什么国内就产生不出获诺贝尔奖的科研成果?一个带根本性的制约因素是国家还比较穷,科研条件差。但是,不能完全推之于客观,也要从主观上寻找存在的问题。应该想一想:我们对于基础研究的认识有没有偏差?我们的科研部门领导人对于研究项目价值的判断是否失当?……然而,要求科研部门领导人对于每一个研究项目价值的判断都那么正确,实在也有点苛求。人们的知识和认识都有其局限性,何况,基础研究又是一种不确定性较大的事情,较之应用研究和开发需要有更大的自由度,往往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难以纳入具体详尽的计划;出现判断的失误,尽管遗憾,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事情。深一层的原因恐怕还应在科研体制中去寻找。
我想,个别人和个别单位判断的失误,在发达国家也是常有的。问题是它们不像我们那样,基础研究经费的来源单一,只在上级部门“一棵树上吊死”。在它们那里,有许多基金会,可以向之提出申请。“东方不亮西方亮”,一个研究项目,只要真的是很有价值和前景,不怕得不到经费的支持。而要建立这些基金会,怎样调动起企业和私人的积极性,使他们乐于拿出钱来呢?当然,与社会舆论和氛围有关,而国家的政策不能不是一项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其中征收企业利润的累进税、累进的高额遗产税和对提供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是三项相互联系的重要政策。在这些方面,我们的国情有所不同,不能照搬,但是否也可以有所借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