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政府拟议中的控制新建电厂温室气体排放的规章――美国政府有史以来第一次制定此规章――足以使得传统发电模式的燃煤电厂成为历史。
俄亥俄州境内的一个燃煤发电厂,在EPA拟议的新规之下将会面临诸多困境
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局长丽萨·P·杰克逊(Lisa P.Jackson)于3月下旬公布了正在拟议中的对新建电厂温室气体排放的规章草案,草案将把新建电厂1 000千瓦/小时的发电量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限定在1 000磅以内。
为新能源时代作铺垫
拟议中的草案对于近年来建设的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电厂而言,它们可以轻易地达到这一新标准,因此,这一草案对于那些新建的燃气电厂来说不会有任何麻烦。然而,由于传统的燃煤电厂一时难以获得使其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这一标准的技术,它们面临的将是一个更为艰巨的挑战。众所周知,燃煤电厂的碳排放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一个主要来源,而草案的出台无异于将燃煤电厂逼上了“绝境”。
在美国,由于煤炭行业是许多地方的经济支柱之一,因而这一草案遭到了包括西弗吉尼亚、怀俄明等在内的州政府以及正在进行的总统竞选活动期间的共和党的谴责。
事实上,天然气价格的下降使其成为近年来电力公司计划建造新电厂的能源选择,而EPA的做法则顺应了电力市场上的一种转变。为此,EPA花费了两年多的时间才制定出该草案细则。
这一拟议中的草案源于2007年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指令,该指令要求EPA根据《大气清洁法案》对二氧化碳是否是一种空气污染物做出判断。2009年年底,EPA宣布,二氧化碳确实是一种空气污染物,因此必须出台相关规章进行监管和约束。
同时,为了给仍在计划建设燃煤电厂的公司开辟一条道路,草案规定,新建燃煤电厂如果能达到更高的排放标准,即平均每年碳排放量符合草案规定且持续超过三十年以上,新建电厂将会被允许运行。
在一份声明中,杰克逊女士将这一草案称为:“这是一个常识性的步骤,旨在减少空气污染物和保护我们的后代和地球,为美国进入新能源时代作铺垫。”虽然一些环境保护组织对于EPA暂时不对现有燃煤电厂实行这一新标准有些失望,但他们仍普遍欢迎这一规章草案。
“EPA制定的这一规章意味着在美国任何新建的燃煤电厂都必须遵守这一最高标准的碳污染物排放措施”,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主席弗朗西丝·拜内克(Frances Beinecke)在一份声明中说,“从逻辑上说,接下来的步骤应该是着手对现有大量不符这一规章的燃煤电厂进行改造,因为它们是我们国家工业碳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源头。”
燃煤电厂或将成为历史
在一次面向记者的电话会议中,杰克逊女士说,如果这个规章将来被采用,EPA将会全面征询相关企业和所有受其影响的人的意见。
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瑞克·桑托伦(Rick Santorum)是一名煤炭工业的支持者,他对这一拟议中的规章嗤之以鼻。
“奥巴马总统的环境政策议程减少了美国人的就业机会,导致更高的能源价格,并弱化了我们国家的安全保障”,桑托伦说,“美国是拥有煤炭资源的‘沙特阿拉伯’,如果政府允许,我们可以提供我们自己所需要的能源。”然而,在能源领域中,奥巴马总统似乎更喜欢对谁是赢家或输家之间做出选择。
皮博迪能源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煤炭经营企业,该公司新闻官维克·斯维克(Vic Svec)质疑EPA出台的这一标准的合法性,认为EPA设定这一标准的依据是其自认为这样的技术已经存在,实际上这样的技术还不存在。
斯维克说,对于燃煤电厂来说,每生产1 000千瓦/时发电量其碳排放不超过1 000磅的标准与“要求的技术根本还不存在”。然而,二氧化碳收集技术的缺失不是EPA不切实际地把这一标准强加于现有的燃煤电厂,而是意在未来的电厂建设中推进这一技术的研究。
到目前为止,碳收集技术在实际应用中被证明成本过于昂贵。因为在燃煤电厂排放的气体中,二氧化碳与其他气体混合在了一起,而把其从中分离出的过程其能耗也不低。
据部分业内人士的估计,以一个发电量为1 000兆瓦的燃煤电厂为例,在其把一部分能源以蒸汽或电力形式用于碳收集后,仅剩下700兆瓦,而且,把收集到的气体封存在地下也被证明是一件非常困难且复杂的过程。
塞拉俱乐部主席迈克尔·布伦(Michael Brune)在一次采访中说,停止现有燃煤电厂的发电应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所在。“这种做法符合市场规律,也是当前需要推动的工作,”他说,“下一步计划是不再建设新的燃煤电厂。基本上,这也意味着燃煤电厂将逐步走向消失。”
资料来源 The New York Times
责任编辑 则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