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除地震之外的自然灾害在发生前往往有着某种征兆,例如洪水泛滥之前一般持续有暴雨倾降。但对于地震灾害来说,则通常呈突发性。人们不难见到这样的事例:一分钟前还是好端端的万物生灵,转瞬间便因一场突发性地震而惨遭毁灭性打击。

一场地震的危害规模可以很大。历史上最严重、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地震发生在1201年,震中位于地中海东部的叙利亚地带。此次地震约导致100万人死亡,堪称人类历史上除诸如“黑死病”之类灾患之外的最为严重的一次天灾。

历史上第二次最严重的地震灾害发生在15邱年,展中在中国山西地区,地震死亡人数约80万。

历史进入现代后发生的最严重的一次地震便是1976年7月27日的唐山地震。据官方记载,此次地震的死亡人数为25万,而某些统计机构所报道的死亡人数却比官方统计数字高2倍多。值得指出的是,日本广岛地度死伤总人数仅为15万左右。

显然,地震造成灾患的最主要两要素是:直接伤人;损毁建筑物。因而可以这样认为,地震的致灾与否,并不单纯取决于震动强度的大小,而是与地震位置、波及范围、发生地震的时刻、当地建筑物的抗震质量等有极大因果关系。

事实上,若干世界上发生过的震例,均因震中地点在远离人群的海洋上而未伤人致患。譬如1989年发生了一起强度为8.2级的近20年来世界最大的一次地震,就是因为震中位于新西兰同南极洲的中间地带(远离人群)而未酿成灾患。此次强震仅为少数新西兰南部居民和研究麦夸里岛的科学家感觉出,连新闻媒介也未给予报道。

谈到地震致灾与展区建筑物质量的关系时应当指出:地震本身很少伤人,大都是因将建筑物震塌后间接伤人。科学家最近经研究表明,早年曾发生于非洲地区的一些地震,其震动强度远大于人们过去的估计值,但这些地震却并未造成多大危害,原因即在于当地的建筑物构筑得极易逃离出屋且即使倒塌也很少伤人?

对比之下,土耳其和伊朗这些地方的传统房屋抗震能力就大为逊色:这些建筑物的结构往往是石制薄墙支撑着重石屋脊,震动很易使房屋倒塌,导致击伤室内居民。

另一个明显说明问题的例子便是1988年12月7日的亚美尼亚地震与1时9年10月18日、1992年4月25日的加里福尼亚地震。前者因建筑物抗震质量差而导致约2.5万人的较高死亡人数,而后者因建筑物抗震质量高得多,故1989年那次仅伤62人,1992年那次伤人更微不足道。

另一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地震的发生时刻。1983年比利时列日地区发生了一起中等强度地震,震中处位于繁华的街道。但所幸的是地震发生在午夜时分,街上行人稀少,故塌砸在街道上的建筑物碎块实际上伤人不多。试想,若此次地震时刻发生在人流高峰期,其后果可想而知。又如伊朗居民区内,若地震的发生时刻在午夜,则倒塌的房屋正好压在熟睡的居民身上,但$地震发生在中午时分,因村民们正在田间劳动未归,则人身安全就相对得到保障。

总之,地震的致灾程度,与地震强度、震中位置、震发时刻、建筑物质量等因素均互为关联。地震除明显的直接破坏作用外,还间接地影响着震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尤其在当今社会,一场主要地震灾害若发生在加里福尼亚或日本,可能甚至具有世界性的经济受损影响。

既然地震的危害性甚大,那么人们为何仍坚持居住在那些“危险”地区呢?探其缘由,各种各样,但许多人是因为存在着直觉心理。震前,他们猜想地震未必就其的发生在他们脚下,震后,幸存者的反应是,这种灾害的再度重演可能需若干年后,暂时不会再震了。如此,他们依旧心安理得地继续居留此地并重修家园……直至下一次灾难降临。

至于贫困落后国家仍保留着抗震能力极差的建筑物这一事实,系由贫困所致,一时难以解决。因为抗震能力强的木质建筑材料,为一些贫困国家地区购置不起,故这些地区的建筑物所用原材料不能保证达到应有的抗震强度。

但是不管怎样,对一位建筑设计师来说,充分考虑建筑物的抗揉能力,尤其对易震地区的建筑物,已日显重要。地震是难以避免的,但地震并不总与灾祸成正比!

[Geographical Magazine,1992年9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