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历史上出现过许多几乎可以灭绝人类的大瘟疫,但每次人类都会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战胜瘟疫,幸存下来。无论是在科学技术十分落后的古代,还是在科技已经发达到瘟疫——出现在两三个月内就可以查找到病原菌的今天,每一次人类都离不开用隔离这个手段来战胜传染性疾病。由此对人类文化和伦理也提出了一个长期的问题或挑战:怎样处理患病者和未患病者这两个群体的关系?
两个群体的对立与冲突
在古代,由于公共卫生条件较差以及生活条件的不足,一旦瘟疫来临,穷人便成为最主要的感染人群。由此染病者与健康人的矛盾往往演变为穷人与富人的矛盾。
比如萨特曾描述过中世纪的鼠疫:鼠疫猖獗无非使阶级关系更加激化,穷人受难,富人幸免。而富人们一听说有传染性疾病,就急忙逃往乡间的别墅。更能反映穷人与富人生命价值差别的是在法国的萨瓦地区,每当疫病过去之后,富人们在重返他们经过认真消毒的房舍之前,先让一个穷女人在那里住上几星期,以证明消毒的房间已经安全。而这是用人的生命来做的试验。
当然疾病在很多时候并不认富人还是穷人,也因此瘟疫一旦降临,人与人的关系变得比狗还不如。法国思想家蒙田曾回忆,由于家乡有疫病传播,他“历尽艰辛”,带着一家老小四处奔波,寻找一个安身之所,但是“亲友害怕,自己也害怕,全家老小真是走投无路,无论想在何处留下,都会遭人厌恶”。
直到今天,瘟疫的发生也暴露出人类天性中的某些弱点,往往引发人性的危机,例如偏见以及毫无理性的恐惧等。在SAR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爆发之前,今年年初就已经上演过偏见和毫无理性的当代悲剧。
2003年初,致死率极高的埃博拉在刚果共和国西北部的凯勒和莫波姆地区又大面积爆发,到2月底夺走了68条生命。也许让人最为惊恐的不是已经死亡的68人,而是活活被人打死的并未患病的另外4人。对于这次埃博拉的爆发,一些科学家认为这是由于当地人吃了被感染的猴子肉而引起的。然而,当地村民却始终坚信是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在起作用,在迷信、猜忌和偏见之下,他们把埃博拉的爆发归咎于凯勒地区的4位教师。当地人认为埃博拉病毒是由巫师施加魔咒而引发的,而4名凯勒地区的教师是这次魔咒事件的罪魁祸首。于是,愤怒的当地村民将他们绑起来后,用乱石把他们活活砸死。愚昧和迷信使肆虐非洲的埃博拉病毒凭空再添四条无辜人命。
现代瘟疫中的关怀和对立
在现代的瘟疫中,染病者与健康者两个群体的对立不再如此尖锐,原因在于人们对病人和被隔离的人进行了更为人道的救治和更充满人性的关爱。
在SARS流行期间,为切断传染链,重灾区的北京隔离观察了30015人。尽管被隔离,但这三万多人无人逃跑,无人闹事。可以有很多理由来解释北京被隔离者的顾全大局,但其中对被隔离者更为人性化的生活关怀是使被隔离者没有产生恐慌、闹事、敌对的主要原因。
比如,在被隔离的北京北方交通大学,一日三餐有专人送到楼内,除保证日用品外,还每天转达信件,一些教师捐款为隔离楼的学生购买影碟。其他被隔离地方的政府拨专款为居民买米、面、油、鸡蛋、牛奶、肉类、蔬菜。同时开通热线电话,让人们及时了解疫情并提供心理援助。
当然,病人和被隔离者并非没有恐惧和对立,甚至对抗。
一个典型事件发生在吉林。长春一位81岁的张老太太于4月初因支气管炎住进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呼吸科,碰巧与北京回来的聂某同住一病房。其间张老太的三子三女轮流到病房探视,随后张老太转院到长春市中心医院。意外的事发生了,4月19日与张老太同住一病房的聂某被确诊为长春市第一例SARS患者。长春市流行病调查人员依据线索找到了张老太和正在照顾她的二女儿,一是请他们提供与他们所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名单,二是要把他们隔离到SARS定点医院。
但是,这些要求遭到张家拒绝。他们一是以张老太年岁太大,出了差错谁负责为由拒绝到定点医院隔离,二是拒绝提供与其家人有密切接触者的人员名单。后来张家被强制执行隔离。由于张家家人拒绝隔离治疗,其家人先后有8人患SARS,9人疑似SARS,最后有3人死亡。这个死亡数占整个长春因SARS而死的3/4(长春市只有4人死亡)。而且由于张家拒绝提供与其家人密切接触人员的名单,致使后来被隔离的人至少有200人。
不同的视角与评论
长春张老太一家人的情况受到广泛关注,舆论呈现的是一边倒,除了指责他们不配合隔离外,还一致认为他们家人的死亡是自作自受。
但是,也有不同的看法,尽管为数很少。有人认为,本来这是一件好事,却办成了坏事,造成了患病者与政府、医院以及健康人群的对抗,原因不仅仅在张家一家人。从某种程度上讲,造成张家产生对立情绪的原因,首先与百姓对政府信任缺失有关。中国正处于转型期,人际信任关系普遍缺失,尤其是百姓与政府、群众与干部之间的信任出现解体。其次,与在执行隔离时缺乏人文关怀有关。如果在执行时就事论事,粗暴简单,居高临下,甚至颐指气使,趾高气扬,就更难得到本来就处于弱势群体的染病者和疑似病者的支持。
有人从法律方面替张家人和所有被隔离的人鸣不平。首先,法律没有明确SARS是甲类还是乙类传染病,卫生部下了一个通知,也没有把SARS定为甲类。如果不是甲类以及乙类中的艾滋病和肺炭疽,是不能隔离公民的,更不能动用警察这样的强制力量进行隔离。其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没有资格增加甲类传染病,只有国务院可以确定。可是,卫生部也在回避SARS是甲类还是乙类,在这种混乱不清的情况下就动用隔离,甚至是强制性的隔离,这是否于法有据?其三,从立法程序上也存在问题。《传染病防治法》是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而卫生部一纸通知就认定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实际上把SARS增添到甲类传染病中去了,因为只有甲类传染病才能强制隔离,这样做等于修改了《传染病防治法》中的第24条。显然,作为一个行政部门,是无权修改人大的立法的。即使需要修改,也必须召开人大紧急会议来讨论修改。
所以从法律程序上看,对SARS病人和疑似病人的隔离缺少法律依据。
一部电影提出的思路
作为一个群体,患病者是不幸的,当他们被要求做出牺牲以顾全大局时,也许会做到毫无怨言,甚至严酷的现实告诉他们别无选择。
但是,作为健康群体,是否也应当认识到传染病群体要求自己的健康权、生命权是正当的,而且应当使用各种力量让他们战胜疾病,重新回归健康者的行列呢?更何况健康者中几乎每一个人都与传染者有直接或间接的亲缘关系。一部电影《卡桑德拉大桥》提供了兼顾两者关系和信奉一种两赢的伦理原则与方式,这是迄今为止比较完美的思路与解决方案,尽管在电影中有虚构的成分。
两名歹徒潜入一个科学研究所染上了一种致命病毒,一人死亡,一人逃到了一列飞驰的列车上。这时,当局作出的决定是牺牲全列车上的所有人,因为他们相对一个城市或更大的人群只是一个局部或一个小我。于是列车按命令被引上了死亡之路——一座年久失修的大桥——卡桑德拉大桥。但是列车上的人员包括医生开始自教,在最危急的关头,犹太老人卡普兰为挽救他人引爆了煤气罐,前半部分车厢坠入河中爆炸,而后半部分车厢的人得救了。后来证明,染上病毒的人有一部分可以抵御病毒而获得免疫力生存下来,这也说明这种病是可以治愈的。
电影在此作出了一种最好的选择,既要保全健康者的生命,也要挽救染病者的生命。这否定了过去一贯采取的牺牲染病者的生命以保全健康者的生命的做法。因此,这种双赢的结局更为合理,也更人道。当然,为了多数人的生命一个个体可以牺牲自我,这是值得赞颂的,但每个个体的生命也是非常重要的,应当使用一切力量来保护,不能因为染病者是“局部”和“小我”就予以漠视。上升到生命伦理上就是,live and let live!
这样的观念和行为实行起来尽管很难,但是应当是人类在灾难面前的首选,也是灾难中两种群体伦理关系的首选。因为,没有一种生命是应当受到轻视或漠视的,尽管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高尚的理由去牺牲少数人群的利益乃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