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隐私行为研究的一篇综述,我们尝试把各种学术思路进行一个总结,同时也找出它们之间的关联。本文以三个主题来总结从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的角度所得到的观察:隐私相关行为所带来后果的不确定性,以及个人对这些后果的偏好选择;行为决策的语言表述依赖性,以及因此导致的隐私决策变化与信息私密性调整;隐私保护可被经济、政治利益体操纵到何种程度。通过对这些主题的讨论学习,我们在最后提出了信息时代公共政策在隐私保护中应该起的作用。

 

  如果我们把当下称作信息时代,那么隐私保护便是这个时代所要面对的一大问题。那些曾经私人的或局限于少数人共享的活动,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已偏离了原先的轨道。私人兴趣、特点、信仰、意图等信息,在信息交流日趋自由的环境中悉数暴露。我们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和社交网络进行交流,在约会网站上寻找人生伴侣,在网络课程中学习知识,通过搜索引擎寻求或是庸俗或是敏感的问题的答案,在云阅读器上看书、看新闻,利用定位系统驾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日志来庆祝新生命的诞生、祭奠死者。在这样或那样的活动中,我们大面积透露着个人信息――无论有意为之或不知不觉之中,也无论对象为谁――是网络对面的人,是企业,还是我们的政府。对于个人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无处不在,我们的云数据库拥有巨大而持久的信息储存能力,足够毫无遗漏地呈现一个人的全部经历、喜好等隐私。不止于此,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仍然在持续加速,对这些数据的汇总、分析,尤其是敏感信息的推算能力也在与日俱增。
 
  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从曾经隐藏的信息的分享中获益良多。随着数据分析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大规模数据库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这种受益趋势更是有增无减。同时,社会整体对于这种利益的获取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若将电子信息处理与医疗记录相结合,将会大大方便研究者观察新型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私人信息被滥用的可能性――无论是经济政治上的差别歧视,还是信息操纵、挟持或过分审查等影响,都是值得我们审慎规避的。对隐私的侵犯问题很可能打破我们原有的自治权,受到影响的将不仅仅是几个企业的顾客群体,社会中的每一个公民都将遭池鱼之殃。因此,不断扩张的私人信息共享并不意味着总是能带来更大的进步、效率或者平等。
 
  在信息交流水平的爆发式提高下,仅凭一个人的能力,能否在规模如此宏大的浪潮中保证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如果这是可能的话,从政策的角度看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支持这样的守卫?这一直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有人相信个体具有基于自身利益控制隐私信息保留与泄出的能力,持这种观点的一方倾向于认为,政府通过信息监管来保护个人隐私是对信息高速公路正常发展的干扰,同时还扼杀了这些发展所带来的许多好处。另外一些人对于个人在日趋复杂的信息交换体系中对隐私监管的能力抱怀疑态度,在他们眼中,传统的个人决策方式,已经无法再给他们提供足够的防御。比起将责任全部放在个人头上,政府进行适当的、周期性的干涉是完全必要的。它们的存在可以调控信息交流获取的利益,同时削弱大型经济政治体对信息的绝对掌控;它们的存在可以在限制与分享之间寻求一个可靠的平衡。
 
  个人到底有没有能力在信息时代挑战保护隐私这个艰巨的任务?为了探明这个问题,我们分析了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领域针对这一问题的实证研究的不同观点。我们获取了一系列证据,它们显示了在隐私保护过程中有哪些因素会作用于个体的选择,同时,也相应显示出隐私保护意识对人们行为的影响。信息技术正在逐步渗透进每一个职业、每一个个体的生活中。因此,个体选择、自由程度、社会经济力量与个人的隐私控制便有了解不开的关联。基于此,本文着重于“信息隐私”,即个人私密数据概念的诠释,少有文学性的添加描述。不过同时,也涉及与隐私相关的其他概念,比如匿名或隐藏(anonymity or seclusion)。这些概念,最终都将涉及到公共与私人之间、相互渗透而又泾渭分明的边界线。
 
  我们通过分出三个主题来整理组织这些关于隐私的研究,在这之前,这些研究结果都是以独立的方式被发表出来的,而这次,我们尝试着建立一些联系。
 
  第一个主题是人们在面对隐私交互时表现出来的不确定心态,以及他们对于隐私交互结果的私人偏好。
 
  第二个主题是,在保护隐私的行为中,因信息交流对语言表述的极大依赖性,同一个人可能会在相似情况下表现出果断和犹豫两种大相径庭的态度。
 
  第三个主题则是个人在隐私相关决策中表现出的可操纵性,我们需要明白,个人的决策偏好极其容易受当事者对决策影响因素的更深入了解所左右。虽然,在决策时个人很难将一系列不同的影响因素统统意识到并纳入考虑范畴,而那些利益来自于揭露他人隐私的政治经济实体有足够的信息处理能力来做到这些。这些或是支持或是压制隐私保护的信息操纵到处可见――比如社交网站上个人状态的分享限制,或者是看上去对公众媒体更加严苛的规则约束。这些操纵创造了一个“信息交流环境安全”的美好幻影,同时也对人们加大信息分享力度起到了进一步的鼓励作用。
 
  不确定性、语境依赖性和可操纵性这三个特征之间又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其中,语言依赖性因为不确定性而扩大,因为人们在需要用语言表述他们对隐私保护行为的主观感受和可能后果时,常常面临词不达意的窘境。他们绞尽脑汁地寻找一个能指导他们行动的外部因素,而正因为此,隐私偏好和相应行为变得非常容易受操纵。而进一步考虑,那些对个体泄露隐私的操纵者具备引导语言交流朝对其有利方向发展的能力,隐私相关决策的语言依赖性也为其可操纵性加分不少。
 

不确定性

  一个人调整自己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手段有很多:保留空间,缄默,在必要时匿名。这些手段都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同时还要加上必要的欺骗或隐瞒。人们出于很多原因划分这样的社交界线,包括对亲密关系的需求、心理学上的期待――暂缓周期、在处理复杂社会关系时对保护伞的渴望等等。有的时候这些动机是如此的原始和本能性,以至于自我隐私的保护行为发生在下意识间,完全不经过思考。这种情况在身体隐私受到威胁时会表现得尤为明显――比如一个陌生人突然闯入私人空间,或者明目张胆地偷听一些私密对话的时候。不过与此相对地,在其他的一些情况(比如信息性的隐私遭受威胁)下,人们会经历一个犹豫的过程才作出决定,并且在对隐私的保护要做到何种程度这一方面,也会思考的更多一些。
 
  隐私不确定中,最先也是最需要关注的,是对隐私的不确定来自于信息的不完整和不对称。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让对个人信息的获取利用变得更容易在暗中进行,相对应地,这导致人们很少有机会能彻底搞清楚他人、企业乃至政府究竟掌握着他们什么样的信息,这些信息被怎样利用,以及将造成何种后果。如果人们对这种“蒙在鼓中”的状态有所认识的话,他们将会更加容易在决策的过程中犹豫不决,无法决定到底应该分享出多少隐私信息。
 
  要顺利确定隐私相关行为的后果,首先要面对两个拦路虎。其一,尽管一些隐私泄露行为会直接造成可以评估的伤害(比如因私密信息外流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还有很多是无法直接估量的,比如被陌生人知晓生活经历所带来的影响。其二,私密信息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物品,它在信息交换中实质上扮演着一个对双方利益均有影响的角色。举例说明,泄露一个消费者的购买记录可以保护其免受价格差歧视,但同时,消费者本身失去了针对性的商品信息与广告。不暴露隐私,在这时却对隐私所有方不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什么因素能够减轻以上两点不便,则一定会在个人的决策行为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不管它的作用效果是使隐私泄露伤害可见性更强,还是使信息交易的后果更易分析更易理解。这在一个实验中得到了很好的证明:实验参与者被要求使用一个特制的搜索引擎来查找网络商家,并且与他们完成交易,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被要求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购买商品分别是一组电池和一个成人玩具。当参与者使用的特制搜索引擎只能提供指向网络商家主页的链接和同款商品在其他商家处的价格比较信息时,绝大部分参与者并没有过于关心网站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他们会自然而然地选择出价最低的商家完成交易。然而,当搜索引擎将各个商家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水平也清楚显示给参与者的时候,参与者们表现出,他们愿意为更好的隐私保护服务支付更多的价格。而这个额外支出的平均额度达到了所购买商品价格的5%。也就是说,他们愿意多花5%的钱来选择一个可靠的商家,与其进行隐私性的产品交易(同时也向对方透露个人信用卡信息)。
 
  而另一个隐私行为不确定性的缘由更多是与个人喜好所关联的。即使已经对相关行动所带来的后果有了大概的估计,人们仍然趋向于在自己的隐私偏好决策上摇摆不定。对于喜好不确定性的研究已经表明,人们对于他们究竟喜不喜欢某个产品、服务或交流对象,还真是很难拿定主意。隐私行为也难逃例外。这一点在另一个实验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被问到隐私性或攻击性问题的参与者走向了两个极端――一些人毫无目的地瞎扯尝试引开话题,而另一些人直接做出了令人信服、体现自信的肯定回应。虽然从逻辑角度来讲,作出肯定回答可能会引起隐私的进一步泄露,但是在实际场景中,直接回答问题的行为却携带了全然不同的效果,因为这种回应本身也提高了受试者对隐私保护的警惕心理,而若是模棱两可、不作出确定的回应,人们会不知不觉降低自己对隐私泄露的担虑,从而使这种心理处于冬眠状态。
 
  隐私喜好表现出的明显不确定性,最终在区别个人选择和集体选择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一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区别:威斯汀的著名行为实验。他利用了一组泛泛而谈的私密性问题(在文字表达上并不具备很强的针对性)制作了一份调查,按照回答情况将参与者分为几种类型:隐私原教旨主义者、隐私实用主义者,以及不介意主义者。当参与者被直白提问的时候,大多数人表现出来的是第一个群体的特征,他们对个人隐私表现出了很在意的态度,保护起私人信息来也是小心翼翼,丝毫不大意泄露过多信息,也注意不留空子,让他人在未得到同意的情况下试探出这些资料。然而,对于直接划分态度标尺来预测隐私保护行为这种方法,前人文献早有怀疑。毕竟,态度和行动之间的差别也是人尽皆知的,在隐私保护行为中,这种区别被研究者用“隐私悖论”(privacy paradox)进行了概括。
 
  在早期的一项关于“隐私悖论”的研究中,参加者首先各自完成一项以“威斯汀分类法”为基础设计的,关于对数据分享的态度调查,按照回答的情况,他们被分为不同的小组,接着他们在一个仿真购物助理的帮助下,需要完成对几项商品的购买任务。在购物过程中,仿真购物助理将会按照涉及隐私程度渐进的顺序提出一系列问题,而极少有人――不管他们在调查中被分到了哪一组――面对仿真助理提出的问题表现出了特别不情愿回答的态度。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声明要好好保护隐私的同时,日常生活中却对可能泄露隐私的环境毫不在乎?一种可能是因为“隐私悖论”确实存在,人们对于隐私问题早就划定的“鲜明”态度留下了非常大的、可以周旋的余地。因此,一个人可以在总体上对隐私问题万分关注,但是到了一个成本收益较量为主导的特殊场景中,他到底会不会努力寻找保护自己隐私的方法,就真的说不定了。
 
  不过,这个对“隐私悖论”的解释,有两点并不完美的地方。首先,它没有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在人们表达忧虑与具体隐私保护行动之间的对应度很高的情况下,这种态度与行为的差别也会一样出现。举一个实例,一项研究比较了参与者对在实名制社交媒体上部分行为的不同态度。调查显示,即使在那组最担心在陌生人中轻易暴露自己的性取向、政治观点与目前伴侣的名字的参与者中,仍然有48%确确实实地在线公开透露了自己的性取向,同时,还有47%的参与者公开表明他们的政治立场,21%说出了自己目前伴侣的名字。该解释不完善的第二个理由是,个人的隐私决策只是成本和收益合理计算过后的结果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它根本无法摆脱这些精确的收支计算带来的影响,同时还要考虑社会规范约束、个人情感影响和尝试性的探索。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会给最终的决策结果带来不同。举例来说,“现时偏向”心理――比起长远好处,在面对现有好处时更加容易被打动的心态――可以让对隐私保护很关心的谨慎派人士也放手一搏,参与到存在一定风险的信息交换中。如果此时的决策可以换取实打实的眼前报酬,那它们对于决策者的诱惑自然会大于那些延迟在后的、需要从长计议的、现在还不一定有准信的结果。
 
  个人偏好的不确定性是显而易见的,这个结论不仅存在于即立态度与实际行动之间的比较研究中,在将隐私用货币来估值的调查中也被证明成立。“明目张胆”的调查要求人们直接进行利弊权衡,这项权衡通常就意味着在隐私信息和利益之间二选一。例如,在新加坡和美国同时进行的一项研究中,参与调查的学生们面临着一系列假设的选择,可提供的网站选项均与保护个人信息有关,不同的网站可以提供不同的价格,同时它们的信息共享访问服务意味着不同程度的隐私泄露。综合分析后,作者得出结论,那些能够防止错误操作、不当访问和二次利用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被两国参与者们分别赋予了30.49美元和44.62美元间的价值。与那些直接获取态度信息的调查问题类似,这些能够直接反映出受试者为隐私估值的明确问题,绝对是受访者应该认真考虑的,同时也正因为他们能够把隐私问题直白地纳入影响决策行为的因素中,受试者也会更加重视考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那些含蓄的调查,却是把隐私保护问题放置在各种影响因素中考虑。在日常决策里,需要考虑的方面数不胜数,而隐私保护并不是这些因素中特别需要考虑的一项。个体在进行决策的时候需要考虑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有很多,即使隐私交易并没有被直接摆上台面,即使个人信息在交易中并不是最重要的筹码。举例而言,在搜索引擎上搜索问题和直接泄露自己的信息(比如个人喜好、目前关注的事项)在某种意义上是完全等价的,而这部分被泄露的信息交换来的则是服务性质的搜索结果。“隐私悖论”在经济问题中的意义就要再加上一笔注脚:因为信息安全技术的发展脚步跟不上信息分享技术,大环境下大众群体对隐私保护行为的估值实际上是偏低的。然而,并不是完全没有例外:虽然个体用户有的时候会心甘情愿地用个人信息交换一些小优惠或者小折扣,有的时候他们却会花大价钱对自己的信息安全作出保护。语境,在这种不确定中体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我们下一节要讨论的。
 
  事实上,那些着眼于调查出个体对隐私信息估价水平的尝试却可能会误入歧途。这些估值的稳定性不一,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有效性参差不齐,都会对针对隐私估值的研究的有效进展造成阻碍。在一家商场购物的消费者参与了一项并不涉及敏感问题的调查,调查方以礼品卡作为给他们的回馈,这种礼品卡可以同时在网上消费和实地消费中被使用,就像借记卡一样。礼品卡分为两种,第一种是10美元面额的“匿名版”,利用这张卡作出的消费记录不会被系统追踪,这意味着顾客使用这张卡完成的消费并不会与个人记录相关联。另一种卡面值12美元,而相对的便是这种卡采用实名制,使用这种卡需要付出个人消费信息被公开的代价。两种卡的数额是相等的,随机分配到的一半人拿到匿名卡,另一半人拿到实名卡。接下来,他们被给予自由交换的机会:那些得到10美元匿名卡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是否需要多拿2美元,并且让这张卡的消费记录与自己的个人信息挂钩”,而那些得到12美元实名卡的顾客则可以选择减少2美元让自己使用这张卡的消费信息得到保护。调查的结果是,那些一开始拿到10美元匿名卡的顾客中,有52.1%拒绝用自己的消费信息交换2美元,一开始拿到12美元实名卡的人只有9.7%的人选择花2美元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从这个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在已经拥有隐私权的情况下会更加重视它,在没有的情况下也并不过分在意。
 
  人们保护隐私的积极性还会被另一项因素影响:他们对站在聚光灯下的渴望。这种动机非常强大,对成为公开人物的渴望、与人分享的喜悦会与保护私人信息的意识形成强烈的抗衡。人类是社交动物,而信息交流正是在人与人之间建立沟通桥梁的一大手段。社交渗透理论表明,逐渐深入的个人信息交换正是社会关系由表至里、由浅入深的一个理想指标。不过这种进步只能体现在那些以表层关系开始的交往中,也就是说,一开始并没有过多的隐私交流。此种理论也从反方面证明了,一开始并不透彻的隐私信息正是日后交往日渐亲密化的有力基础。逐步向对方打开心房,这种自我暴露与保守秘密一样能给个体带来诸多好处,无论是主观方面的,还是客观方面的。其中甚至包括了身心健康状况的提升。人们渴望与他人交流,渴望融入社交圈子,渴望能够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渴望获取名声(这从反方面讲,就是担心匿名行为不能收获足够的关注)。这些需求对上保护隐私的意识,其实也丝毫不落下风。而当下飞速发展的电子媒体更是为这种自我暴露的欲望提供了前所未见的施展平台。通过社交媒体,一个人可以通过公开自我信息确立社会地位,增加自信,满足自己成为公众人物的欲望。在一项大脑核磁共振成像实验中研究者们甚至发现,个人信息分享行为可以增强大脑奖赏意识区神经元的活跃程度。人们确实非常重视与他人分享思想感情的机会。事实上,在这个实验中有些人甚至愿意倒贴钱让自己的信息外流,以此获得公众的关注。
 

语境依赖性

  有许多证据已经表明隐私安全是一个非常基本的个体需求,不过,如果人们并不确定面对隐私相关问题该如何应对,他们通常采取的解决方案是寻求周围朋友的帮助。而因为这些解决方案都是通过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因此不同的解读方式将造成所传达信息的天差地别。人们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将同一个建议解读出从“特别关注”到“毫不在意”之间所有的应对方式。用威斯汀的术语来说,我们可以一会儿是隐私原教旨主义者,一会儿是隐私保护主义者,一会儿是不介意主义者――在不同的环境下,我们的态度也是千变万化的。

 

1:内源性隐私保护行为与外来冲击

 

  隐私行为受到很多因素的控制,其中主要是内源性动机(例如主观喜好)和外源性影响(例如用户界面的更改)这两大方面。随着时间推移,Facebook社交网站中注册信息是卡内基-梅隆大学学生的成员,选择公开透露个人信息的人的百分比大幅下降。从图中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超过80%的学生在2005年选择公开他们的生日信息,但到了2011年,这个数字下降到了少于20%。然而,这个逐渐减少的趋势不是始终不变的。在持续几年的不断下降之后,选择公开他们的高中信息的用户所占的百分比却在2009年、2010年两年间翻了一番。造成这样变化的原因却是Facebook更改了其个人主页配置模板上的各个信息区的默认可见性设置,这次改版涉及到了处在底部的高中信息,却并没有影响位置在主页最顶端的生日。
 
  区分公共和私人领域的界线划分是依赖语言表达的,我们需要对这个理论作出进一步解释。首先一点,这个界限的存在本身就是模糊不清的:人们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自己的私人信息,这种行为不能说完全无章可循,但是遵从的规则确实随情景转换有很大变化空间。这些规则本身也在因时而变,再加上还要受到文化、个人情感、具体情况变化的因素的影响,要想明确划分公私确实难度很大。举例来说,我们通常更愿意与朋友分享个人的小秘密,但是有的时候面对一个在飞机旅途中碰到的陌生人,我们同样也会敞开心房。语境的“完整性”的理论假定,社会期望会影响我们划定公众与私人界线时所遵循的原则,而这种期望在不同语境下所传达的信息也不一样。因此,在公众环境中寻求隐私并不是自相矛盾的行为。个体在分享信息的时候也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的隐私,即使分享媒介是社交媒体。举例来说,有一项纵向研究人们在社交网站上暴露自己个人信息行为的调查显示,随着时间推移,许多人在逐渐调整着资料展示的分布情况。他们对好友显示的私人信息越来越多,而在同时,却有意识地减少了他们在陌生人面前展示的信息量。
 
  有的时候,人们选择用某些线索来判断隐私重要性,在这个思考过程中,他们作出的最终决定会更加理智。例如政府对商业市场的规则整改,已经被证明可以减少消费者的忧虑,增加他们对市场的信任度。通过这种线索人们就可以推断出,作为消费者他们确实能受到某种程度的隐私保护。然而有的情况下个人选择却似乎不那么理智。例如,在一个在线实验中调查者们发现,参与者在专业性低的休闲娱乐类网站中更有可能公开私人、甚至可能引罪上身的信息。虽然这一类在首页上挂着“告诉我你有多烂”横幅的不正规站点在评估中得到的安全分比那些正规网站要低上不少。还有其他的一些情况下,影响涉及隐私问题考虑以及后续行为的因素却是物理环境,这种影响有时甚至是潜移默化的。例如,在所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更为亲密的自我表露行为在温馨、舒适的房间与柔和的灯光下发生的几率自然远远高于在冰冷的水泥地板屋子里、惨白的荧光照明之中。
 
  还存在一些影响隐私行为判断的因素,它们是一个人所处的文化背景以及他身边其他个体的行为。这种影响作用的方式有很多种,无论是通过描述性规范(模仿)还是通过互惠机制作用。观察到其他人披露个人信息之后,自己披露自我信息的可能性也会增大。在一项研究中,接受调查者被要求回答一系列敏感的私人问题,大部分是在询问他们有没有参与“非法或伦理上受到质疑的行为”的经历。研究者们会提供给参与者一份“他们本来不应该拿到的”资料,上面显示着对相同的问题其他参与者承认的情况,当然,这份资料上的数据是之前准备好的。结果显示,如果被提供了表明“绝大多数调查者都承认这些可疑行为”的资料,受试者承认自己参与过其他同样敏感行为的概率会相应地增加。其他的研究也已经发现,人们倾向于回报信息。他们会对那些乐意分享自己私密信息的交流对象更不设防,即使那是一个电子助手。这样的发现可能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我们能在网络环境中见证大量自我披露:如果其他人在做,人们似乎就会不自觉地给自己找出照这样做的理由,如果照着大家的做法,也许会带来更加理想的结果,或者,至少更安全。
 

2:语境因素对个人信息公开行为的影响

 

  隐私行为实证研究中常用的一项措施是观察参与者是否愿意回答相关个人的、有时甚至是敏感的问题――比如是承认还是否认自己曾经参与过不合规矩的活动。在一项在线的实验中,个人被问及一系列有关他们行为的侵略性的问题,比如“你是否曾经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偷看他们的电子邮件?”实验的变量是调查问卷的首页界面,它们被制作得看起来正式程度大小不一。y轴表示了这些敏感问题的平均承认率(AARs)(也就是参与者作出肯定回答的问题比例)。一个一个的问题尝试下来后,我们得到了参与者承认敏感问题的概率平均值。结果是,在界面风格比较非正式的调查问卷中,调查对象倾向于披露更多的个人的、甚至可能引罪上身的信息。虽然在平行进行的一项网站安全性评估中,界面正式的网站被参与者们认为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的隐私。这项研究向我们证明了语言环境的暗示对决策行为产生的影响甚至负影响效果。
 
  其他人的行为还会以其他的方式影响隐私相关行为,与他人共享个人信息的同时,对方也变成了这个信息的“共同拥有者”,以及,在这个前提下自然会想到的,“共同保护者”。也就是说,接受信息的一方在得到私密信息的同时,也被认为应该承担保护这项信息的责任。有多个共同所有者共享的信息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公开――隐私界限的动荡,并且因此而生消极的应对反应,比如愤怒或怀疑。比如,在一个针对本科在校Facebook用户的研究中学者们发现,只要有一个人的私人信息意外遭到公开,隐私的界线便会产生波动,在这项调查中的结果便是,用户“仅好友可见”的信息数量大大增加了。
 
  同样,隐私问题往往受到过去经验的影响。如果环境条件中的某一项发生变化,比如一个地方突然引进了照相机或其他监控设备,那么它们所针对的隐私关注问题有可能被提上台面。例如,监视所带来的不适感可以对工人的工作效率产生负面影响。然而,有关隐私方面的考虑,像其他的心态因素一样,是需要自我适应的。人们比较习惯的方式便是他们的隐私受侵犯程度不随时间变化。在赫尔辛基进行的一项实验中,传感和监测设备在家庭中的安装将会导致家庭成员在最初的几天改变他们的行为模式,这在对话、裸体与性行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然而,如果他们无意中做到了这些一开始觉得不适的行为,比如不小心在监视器的监视下赤裸走进了厨房,“破冰”影响就会出现。接下来,被测试的家庭成员便会逐渐表现得对在监控下裸体行走越来越不在乎。再过一段时间,随着这个家庭越来越习惯监视系统的存在,它所带来的影响也会渐渐趋无,一切恢复到没有监视设备时这个家庭原定的行为方式。
 
  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也让语言依赖性变得更加复杂。在线交往的时候,我们不再对我们的听众有一个清晰的空间边界认识。我们不知道是谁在阅读我们的博客,是谁在网上看我们的相册。在网络世界中,公共――隐私界限更加模棱两可,这也为隐私相关决策的实施增加了复杂性。毕竟,在那个世界中,我们和自己的同事互加社交网站好友,同时又对着一群身份不确定的关注者们大发图片。与不同社会群体的交往让我们在互联网上的交际圈百花缭乱,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处理好线上线下的关系,同时满足自我与他人的不同需求,这种高难度的控场任务在涉及到隐私问题的时候,就会显得更加困难。
 

可操纵性及其影响

  在复杂的背景中,一个人对于到底是什么因素左右了他的最终决定摸不着头脑,相似的情况在一个组织的决策者那里同样存在,尤其是那些繁荣度受信息交流程度影响极大的实体公司,他们面对的挑战更加让人头疼。随着信息时代的脚步不断向前,不断升级的政治经济利益竞争已经开始围绕着个人信息的争夺大战展开,不管是在社交网站上找信息还是针对这些信息向用户发送广告。因此我们就不必惊讶一些实体公司会对行为学和心理学感兴趣,并组成专门的学术团队探究这些心理过程。因为知己知彼可以促进信息更好地流出。这种努力对于个体隐私决策的影响也是非常重大的,我们利用“隐私偏好”这个术语来解释这种广度与精度兼具,可能促进也可能抑制隐私披露的观察行为,而这种观察,也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
 
  “默认设置”是不同的政治经济实体用于影响个人信息披露的重要工具。已经有大量的研究表明,默认设置在像器官捐赠和退休储蓄这么重大的决定中,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坚持默认设置很方便,而且人们经常将默认设置认为是系统的最佳方案推荐。因此我们也不用为默认设置能改变个人主页信息显示情况而感到惊讶,事实上,它还能影响人们整体采取什么样的隐私行为方针(自愿披露还是自我封闭),从而影响个人的隐私决策行为。
 
  除了默认的设置之外,网站也可以通过有特点的主页设计,刺激甚至迷惑用户泄露个人信息。我们有一项被称为“恶意界面设计”的实践便证明了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另一个显而易见的策略便是商业实体经常使用的“避免引发隐私相关问题思考”,这种策略的高明之处在于它收集数据的时候尽量避免“敲响警钟”。因为一旦商家引发了消费者对于隐私问题的忧虑――比如说突然向顾客发送针对性太强的私人订制广告,消费者便会随之警醒,并且做出一系列防御性反应以防止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
 
  各种所谓的能够影响隐私问题思考的“前提”,最终都能影响隐私问题的最终决策与行动。例如,在接收一个人的个人数据的行为中,两方的互相信任可以舒缓不少忧虑。此外,因为旨在保护隐私的一些干预措施可以建立信任关系,这些干预反而可以削弱另一方对保护自己隐私安全的警惕性。造成的反效果便是,有62%的受访者在一项调查中错误地认为,只要有隐私保护政策的存在,网站就无法在他们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分享他们的个人信息。这也暗示了,采用一招用户们并不会认真钻研的隐私保护政策会让他们感觉更加放心,同时在真正意义上削弱他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控制是另一种可以灌输信任并且产生与表面判断矛盾效果的手段。也许由于强行控制一直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手段,它一直是业界和政策制定者在试图平衡个人隐私的保护价值与共享价值时,所需要注意的重点之一。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往往被视为隐私保护的关键点。原则上,网站也会为用户提供一些手段和系统支持来帮助他们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访问。然而,研究却证实了系统控制可以减少用户对涉及隐私问题的关注度,这反过来可以产生“用户更不关注隐私问题”这种意想不到的影响。比如,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当社交网站用户被提供更多可以明确控制个人信息发布(无论是定性的“是否显示”还是定量的“显示多少”)的手段支持时,他们却倾向于与更广泛的受众分享更敏感的信息――提供这种控制支持看似南辕北辙,其实却是以一种更巧妙的方式达到了增加信息分享量的目的。
 

3:脸谱网在2005年和2014年分别设置的默认个人信息展示情况

 

  随着时间推移,从2005年到2014年,facebook脸谱网的个人信息展示包括了越来越多的方面,因此,用户展示的数据种类也越来越多。此外,默认可见信息的设置位置也有变化,从2005年的主页顶部到2014年的主页底部,更加无法吸引人的注意,这对大部分普通关注者来说,自然是信息暴露率更高了,除非有个别用户刻意地把鼠标滑到主页底部去手动更改主页信息设置(况且在2005年的时候,”更详细信息”、“点赞”这两项设置还没有显示出来)。“基本信息”包括家乡、当前所在城市、高中、学校(成绩水平、主修专业、第二主修专业)、兴趣、感情状况、当前工作场所、个人简介和参考资料;“更多信息”主要包括生活状态资料,比如换了一个新工作、转到新学校、订婚、怀孕、乔迁新居、买了一栋房子等等的日常事件;“照片”指的是个人头像;“相册”指的是社交网站用户在他们主页上贴的,除了个人头像以外的其他照片,“姓名”包括用户的真实姓名、用户名、以及用户注册号。这一统计图表基于M.科恩的原始数据,相关信息可以在他的个人网站http://mattmckeon.com/facebook-privacy上找到。
 
  企业增加数据透明度的做法似乎也是可取的。然而,透明度控制机制可以在某些时候轻易地被证明无效。研究强调了不仅绝大多数互联网用户不阅读隐私保护策略,那些读了的也并不会一定从中获益多少。将近一半的在线网站隐私保护策略被发现是用外语书写的,也就是说,他们使用了超出大多数互联网用户能够掌握的语言编辑隐私保护手段。事实上,有点可笑的是,如果美国消费者真的认真地读起他们所访问站点的隐私保护策略,他们每年的总机会成本将会高达7810亿美元。
 
  不过虽然隐私问题不确定性和语境依赖性自然导致的可操纵性无法避免,我们必须承认,并不是所有的操纵都居心叵测。想想监察手段吧。虽然监测可以引起工人的不适感,无法避免地造成生产率的降低,但是自知被观察到,自然会更加认真负责,这可以诱导工人从事亲社会行为,或者至少能够坚持社会规范(不管是行善还是不作恶)。亲社会行为可以通过监察手段提高,这种效应就像一个平面上相互带动的三个点一样显而易见。同样,计算机媒介的相互作用可以引起个人的成就感提升,这种快感不管是沉没在人海中还是做一个不可见的匿名者都无法享受到,但它却能带来一系列良好的后续影响,比如在针对敏感问题的调查中,作出真实反应的几率大大增加了。不管“促进或抑制私人信息公开是否有利于社会”这个问题是不是仍然在被批判性地讨论,语境依赖性,这个隐私相关问题的一大特点,此时又是毫无争议地显现了出来,许多综合分析信息公开对行为造成的影响的研究都证明了这一点。例如,那些认为匿名可以导致不诚实行为或者亲社会行为发生的研究结果。诱导下的“匿名”实验中,参与者在不透露姓名的情况下会更容易作弊,以便获得更多的报酬。这可以被解释为去抑制效应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在可以匿名的情况下,人们有时候会选择做一些他们顶着真名时不愿意去干的事。尽管在其他情况下,匿名却导致了更加亲社会的行为――例如,匿名的人更加愿意在大富翁游戏中分享金钱,同时还表现出了宗教狂热分子所具有的不管不顾的特点。
 

结 语

  在私人和公共领域所形成的不同规范与行为中,文化之间有非常大的差异。例如,美国人在关于性的问题上比中国人表现得更加开放,而后者在关于财务(比如个人收入、家中不动产价格和私有财产)的问题中表现得更加敢言。甚至在同一种文化中,人们判定什么是私人信息,什么是可公开信息的方式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同时,同一个人在不同环境下对隐私问题的担忧情况可以出现戏剧性的差别,而积少成多,这种不确定性就会日积月累地影响到整个社会。
 
  如果隐私行为和文化、和语境息息相关,那么“什么应该分享,什么应保持私密”的选择却是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所有社会中都统一出现过的问题。如何合理地划分这些界限,对个人信息管理不善可能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些问题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已经注定会变得日益复杂,而到了这一步,我们天然具备的本能似乎就不够处理这些难缠的问题了。
 
  在本文中,我们用三个不同而又相关联的主题,综合了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关于隐私和应对行为的已有研究。现在,我们用一个简短的讨论为这篇文章作结,那就是这些被综述的文章所获得的成果,在公共隐私信息管理政策上该如何应用。
 
  隐私相关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和语境依赖性,这意味着人们不能总是指望在权衡涉及隐私保护与自我利益的时候从外界找到帮手。人们往往意识不到他们分享了什么信息,不知道他们的信息会怎样被利用,并且,即使在他们对隐私相关决策后果有过充分了解的这种罕见情况下,他们仍然不确定自己做出的偏好选择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可操纵性,反过来,就意味着人们在隐私决策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影响,他们透露什么信息,透露到何种地步,都是非常容易受外界因素左右的。此外,用户分享的信息还可以被利用,从而在日常生活中的很多方面反作用地影响他们的情绪、想法和行为,不管他们扮演的角色是个体、消费者还是公民。虽然这种影响并不总是或一定是恶意或危险的,不过放弃对某个人私密数据的控制,相当于放弃对某个人的隐私信息控制,而这将会改变数据的持有者和数据涉及主体之间的权力平衡。
 
  从这些隐私行为学相关的实证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政治手段,尤其是那些主要依靠“告知”与“授权”行为模式的手段,对公众隐私信息的保护效果微乎其微,尤其是对手还是高速发展、无孔不入的信息技术。考虑到“透明”和“控制”这两项原则被视为公共隐私政策实施的重点,但通过我们着重对这几项研究的归纳学习,我们可以看出,政府提供的隐私保护措施很可能不够完善,甚至会在某些时候(尤其是单独使用的时候)造成事与愿违的局面,削弱其他隐私保护手段的力量。
 
  这里的研究表明,如果公共政策的目标是为了充分保护公民的隐私(就像我们认为它应该在做的那样),我们接下来需要的就是,保护个人最起码的知情权和理性的决策能力的政策――一个包括基准保护框架的政策,比如那些嵌入在所谓的公平信息交流行为中的基本原则。作为公民,我们需要援助、指引甚至是保护来帮助我们作出合理的隐私决策,否则将会造成非常不公平的竞争局面。正如我们的讨论所指出的那样,一方面,公共政策的目标应该是让个人、消费者、公民与政府、大公司等数据持有者之间更加平等,现在来说后者当然是占上风的。真的有效的隐私保护政策就应该保护那些真正需要的人――那些天真、不确定和易受伤害的个体公民,同时还应该足够灵活,能够在新兴的、不可预知的信息时代中始终适应不断复杂的环境变化、与时俱进。
 
 

资料来源 science

责任编辑 粒 灰

 

隐私:近代才出现的凭空发明?

“隐私”,是否是一个近代才出现的、新兴资产阶级西方思维才具备的意识?隐私保护需求是否是一切人类社会群体都拥有的特点?

虽然获取隐私的能力确实有受到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有些背景下,隐私还会被冠以“奢侈品”之名),不同文化下的群体对个人信息的平均估值也千差万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却是不管在何种背景下都普遍存在,可以说是人类种族一大特色的意识。

研究者们已经成功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挖掘出了不同种族文化背景下人们寻求隐私保护的相同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说是自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前工业化时期的爪哇、巴厘岛和图阿雷格人的社会中,都一直存在的。人们对隐私的保护,就像阿特曼(Altman)指出的那样,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同时具有多样性和普遍性。古代宗教流传下来的文本资料中,我们也发现了人类共同寻求隐私保护行为的线索:古兰经4912节立场鲜明地谴责了互相刺探的行为,犹太法典塔木德伤害序末门卷建议人们在建造房屋时尽可能避免自家的窗户与邻居家的正面相对。圣经旧约创世纪中提到了,亚当和夏娃在吃下智慧果后发现自己赤身露体,于是就羞愧地开始寻找材料把身体遮掩起来,以免上帝无所不在的眼睛注意到。相似的行为在中国古代儒家和道家的学说中也都有提及。在这一系列历史文献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同文化下的隐私观是多种多样的。

虽然当代隐私保护主要针对于防范个人信息泄露,但是,从古代一直流传至今的价值体系里,对私有领地的控制,对身体的掩盖均属于人们的隐私保护措施,而与这一系列保护相关的概念则更加令人眼花缭乱:监视、曝光、入侵、不安全感、交往程度控制、保密、防护、匿名、个人尊严、甚至个体身心的自由程度也与这些概念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