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希望科学哲学家能将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于未来一系列相当新的问题上,并运用他们新的眼力和技巧来改变传统方法论领域内的现行概念。“科学发现”在许多方面迅速成为受人瞩目的题目,这就是我在本文中要阐述的问题。在本文中这些理由可能尚未阐述得很清楚(有的可能遗漏),但已足够用来说服大量的哲学家将科学发现置于方法论中应有的地位上。我们清楚地看到,可以期望在科学发现的哲学研究方面,在探索和基本估价的意义上,比研究生成方面阻力更小。

与对科学发现注意力的增加相联系的,是对这样一些科学问题的广泛兴趣,如分析的单位,解决问题的行为。最近科学哲学转向历史事例的研究孕育着两种进展:在内容的细节上来考察科学的推理;和对合理性的生动讨论。科学合理性问题在若干时期内曾经是中心舞台,波普、库恩、费耶得本德、拉卡托斯和图尔明之间的迷人的争论显示着进入了一个以劳丹和夏佩尔为中心人物的新阶段。科学判定的观念引起新的单位观念,并为图尔明、瓦托夫斯基、波朗尼、格来尼、斯科特等人所分析,其他的意见似乎在讨论中也占重要的位置。在科学哲学中其他新的“单位”的例子有夏佩尔的信息的范畴,和丹登与莫尔的科学“场”的技术概念,这个概念允许人们去讨论过去在“还原”的标题下所讨论的许多问题,这些都可以用内在场的关系而得到更好的处理。

所有这些发展至此都完成了——尤其是对科学发现问题的兴趣的重新兴起——这并不是对任何问题的最后解决或者是一种舆论,而是对若干基本哲学问题的重新讨论。现在可以这样说,与前二代人相比,科学哲学的领域是向更为新鲜的观念敞开着。

先前的哲学研究对诸如确证、解释和理论结构这样一些中心问题提供了十分详细的(通常是形式的)分析,但也有我们现在所知的关于科学的实际可能性这类没有回答或没有详细回答的问题。这次会议(译者注:指1978年10月29 ~ 31日在内瓦达大学举行的纪念莱昂纳多的哲学讨论会,该会讨论的题目是科学发现)参加者提出的并至少轮廓式地回答的问题有下列这些:

1)科学成就如何是可能的,对作为一种认识事业的科学是难免犯错误的如何给出历史的逻辑的证明“科学哲学有责任说明我们能够知道什么而不是说明我们应该知道什么。”(夏佩尔语)

2)科学研究在总体上的进步如何是可能的,如何说明不同历史时期各种科学学说所经常应用的不可比的方法的广泛多样性,如何说明要描述出(一种仅有的、永恒的)科学方法的意图是明显要失败的?(林多姆、夏佩尔和劳丹)

3)既然我们没有什么有效的方法来决定什么样的理论是真实的或可证的,而且,理论在历史上的成功某种程度上是非积累的,那么科学研究如何是可能的呢?具体地说,从整体上看科学事业可能是a)理性的(b)进步的(c)客观的还是(d)易受现实的(工具主义的)解释的影响?(劳丹,夏佩尔)

4)发现过程如何才是理性的或可论证的?给出在发现内容之中的(如实例研究所表明的)深奥的、系统的证实的推理和证明来,哲学家如何能解释这种事实呢?(瓦托夫斯基)

属于科学发现的问题并不是一般方法论所面临的唯一重要的问题,但它毕竟是中心问题。这点已构成了夏佩尔的主要课题,即不止是要研究已知的经验的和理论的内容,还要研究历史的、科学的目标、方法和评价标准等等。已发现的科学“形式”被搁在一边,与形式经常相区别的内容作为一个课题,却受到夏佩尔从历史的、哲学的背景上以最强烈形式表现出来的保护:我们所知道和干的每一件事都意味着发现。夏佩尔超过了后期维特根斯坦(1953)奎因(1951,1960)和舍拉(1956),以详细的历史和哲学的理由首次攻击了“神启的神话”和“第一哲学”的观念。新近科学哲学的这种实用主义的转变,大部分不只是反笛卡尔主义、反柏拉图主义、反哲学的基本转变的结果和应用,而且提供了对这种转变的最有说服力的支持。其实,奎因和维特根斯坦都没有取得一个真正的历史前程。

可以期望,在最近的将来,劳丹的《进步和它的问题》将会较之科学哲学的其他著作,得到更多的批判性的关注。在那本书中,劳丹建议对科学活动作解释性的说明,它的哲学描述被认为是对库恩、费耶得本德和拉卡托斯的有吸引力的改变,其观点比图尔明和夏佩尔的纲领阐述得更为充分。他坚持认为进步的主要目的是描述科学到底是怎样工作的。劳丹从他十分激进的哲学结论出发反对方法论传统的背景。劳丹所捍卫的观点是:

1)科学的中心目标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追求关于宇宙的真理。

2)使真理成为科学目标的方法论将推断出科学是一种非理性的活动,理论科学既不是真理,也不是类真理。

3)我们既能说明也能解释科学的进步并不假定把真理当作目标,同时也用不着先验概念和合理性的量度。

4)与其说进步包含于理性的理论选择之中,毋宁说理性包含于最合理的选择之中。

5)理性和进步都不需要对真理的连续的靠近。

6)进步寓于成功理论解决问题的有效性或研究传统的增长之中,而不需要积累式的增长。

7)探索的方法论不同于证明的逻辑,可以合理地追求一种理论或研究纲领而不相信它。

8)评价的基本单位不是个别的理论而是研究的传统。

9)非经验的,甚至“非科学的”因素在合理的科学活动中有一个合法的位置。

10)科学的客观性并不以科学方法和评价标准的一定集合的永恒适用性为先决条件。

在某些方面,劳丹和夏佩尔的立场是十分接近的。他们都从传统方法论中作某种实用主义的转变。劳丹虽然同意夏佩尔那种认为在方法论的标准和科学的发展中有一种重要的“符号的关系”的看法,但并不同意夏佩尔那种把科学作为理性的事业来构建时不需要永恒的智力水平标准甚至逻辑一贯性的观点。

夏佩尔对上述劳丹关于真理和对科学分析的中心问题的论点都是反对的。在什么是科学的中心问题上,夏佩尔担心对此问题作为既定问题和分析出发点以及问题的表面分类的过分强调,会影响对于从信息的确定领域和理论背景中产生的个别问题的说明所应给予的足够注意。(见夏佩尔1974年的著作)这些问题正威胁着人们的注意力,使其从问题背后的更重要的理由上转移开。

在真理问题上有着更深的分歧。夏佩尔以他的认识论的乐观主义来对抗劳丹的悲观的怀疑主义,夏佩尔要保留真理的观念,并把它与理论的实在论和进步的本质联系在一起。一种可行的实在论不仅假定理论有真值而且我们有时还能认识到我们正在向着一个更真实的世界图式前进。所以,夏佩尔反对真理的“绝对”观点,把“真理”的意义与证据的考虑完全分离开来。他提出了一个更为实用主义的真理概念,较皮尔士的为弱。夏佩尔与奎因一样否认科学研究需要向真理靠近,但比奎因的观点又强一些。夏佩尔(在讨论中)较之实在论更接近于约定主义。与劳丹不同,夏佩尔认为科学发现了许多事物是显然的,最全面充分意义上的发现就是说我知道了世界上人类以前并不知道的某些事物——如恐龙曾一度在地球上漫游,我们以外的银河系等等。对劳丹来说,则宁可用解决问题的术语来描述科学的进步,而不用形成真正发现的术语来描述。

夏佩尔清楚地指出,他虽是主张历史方向的,但他反对许多历史主义者和某些哲学家的极端历史主义的观点。当历史的“辉格党”的解释——用我们自己的标准来判定过去——至少是历史主义者的一种极大的错误。现在要加以修正以避免时,极端的历史相对主义又在相反的方向上走得太远了。圆滑地把价值压在过去固然是个错误,对一个历史相对主义者来说,为了某种哲学宗旨而否认现在的标准,和仅仅用过去那个时期的标准和内容的术语来判定过去,也是一个错误。夏佩尔认为许多哲学家和某些历史主义者应该来看看并承认科学最近所讨论的没有拘束的历史主义的目的。

最后,夏佩尔向哲学家提出并企图去解决科学历史性的一致问题,反驳那种认为科学在进步,在揭示关于我们宇宙的真理的预设主义者的观点。关于科学活动和它的历史的两种断言——并不是凝固的、许多事物有待于发现和揭示,与科学并没有得到真理或接近某些真理——看来像是不相容的。但两者都是事实,夏佩尔和其他的人(但不包括劳丹)相信它们是可以相容的。

问题已经深化了、正如L · 林多在讨论中指出的,科学的成就显示为一定数量的产物,它们是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方法论所产生的。许多会议参加者发现方法论的多元论作为一种适中的和可历史地辩护的立场是吸引人的。它避免了传统的方法论上一元论的恶果,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费耶得本德的不适宜的无政府主义。因此,夏佩尔的立场认为科学的成就既不能由方法论的多元论,也不能由传统的一元论(它只提供一种进步的较为简单的解释)来考虑。我们在方法和目的方面学习到的——那些已为我们先前科学经验的观点所改变的方法和目的——可以把它当作是我们显著的进步。与传统的预设主义者方法论的先验概念相反,我们认为进步之所以是确定的,是因为每一件事都在学习,包括我们的方法论的学习,即是说因为我们已学会学习。

总之,我们可以说夏佩尔此外还有图尔明、瓦托夫斯基、劳丹如用罗底的术语来说,是企图使科学哲学“非超验化”。S · 罗底(1978)说:

分析哲学传统上与经验主义和科学主义相联系而反对超验的哲学。我认为这可能把人引入歧途。从罗素到舍拉和戴维生的分析哲学事业可描述为与实用主义从皮尔士到杜赛威、维特根斯坦从《逻辑哲学论》到《哲学研究》、海德格从“基础本体论”到“追忆”同样的轨道。在每一个实例中其轨道都可以用我所说的非超验化的术语来表示。一种一开始就宣布要建立一种用以批判文化的永恒中立框架并包含着必然真理(通常与'逻辑的'或‘结构的’同一)的思想设计,是与那些哲学之外的某种发现不同的。‘非超验化’就是在逻辑与事实、结构与内容、无限本质与历史偶然、理论与实践、哲学与非哲学之间不断模糊两者之间的界线。”

可以清楚地看出夏佩尔像图尔明、瓦托夫斯基一样,在较少程度上像劳丹一样模糊了这种界线。他需要非超验化的科学哲学,但我不知道夏佩尔或劳丹是否准备去完成这种非超验化,那包含着一种彻底的自然化的认识论,而且在更大的范围内注意到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夏佩尔对社会学知识保持相对的沉默,但劳丹却是十分明确。他把社会学知识定义为对理性道路的脱离(如用问题的内容来定义)。他的结论说,对“理性历史的任何已谱写的插曲”来说不存在认识的社会学知识。劳丹进一步辩解说,一种可靠的社会学知识,必须发现关于信念和社会结构的一般规律,好的认识的社会学的解释必须有明确的规律性。许多人会反对,这样的要求在历史上是找不到的,怎么能这样来要求认识的社会学呢?夏佩尔和劳丹都没有接受图尔明、瓦托夫斯基、历史主义者罗伯特 · 韦斯特孟,甚至玛丽 · 黑舍等在会议上提倡在科学哲学中更多考虑社会学知识的倡议。

认识论和方法论各自的地位应是怎样的呢?从研究的独立性和先验预设的道路上离去是自然主义的。夏佩尔和劳丹都明确拒绝完全放弃个别科学的认识论优先权(劳丹准备放弃的是特殊科学的一般化,但并不去追求和接受它)。认识论和方法论在研究中仍然具有要求作为研究课题的合法性和规范的力量。我认为人们既要求认识论能优先,又天真地不要第一哲学。这就是说,可以没有完全自然化而成为自然主义的。这种优先的观念可以用传统的哲学概念即哲学是概括的看法的术语来解除,但不要哲学事业是要建立永恒基础的那种传统观点。

有的人可能会提出夏佩尔和劳丹并没有得出非超验化的结论。但其他确有对那首先企图脱离方法论的传统概念,也就是首先要把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学说和研究的类型而使其完全消失而哀叹的人。这就是夏佩尔和劳丹提出要避免的无原则的相对主义。

[Scientific Discovery,LogicRationality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