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自然的概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笛卡儿在十七世纪科学革命建立起来的科学规范(paradigm)已经不能成立,人们必须重新研究自然与生命的关系、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下面,笔者准备就现代的自然概念与新生命观新人类观的关系;新自然观与东方自然观的关系,分四个部分加以论述。

我们现在所用的“自然”这个词,其实早已失去它原有的涵义,而相当于欧洲的nature. 但是,nature这个概念排不足以表达我们东方的自然观与生命观。而现代的新自然观;则不仅与近代欧洲的自然观相对立,还进一步利用了东方的自然观来突破近代欧洲自然观的局限。虽然,一切文化现象(包括科学)都植根于自身的传统,自始至终都有很强的独立性,不依赖异型文化。但是,这种独立性并不妨碍人们吸收异型文化的成果。只有像墙上芦苇那样的人们,才谈不上产生具有独创性的成果。当前的历史条件,却要求我们进一步追求具有独创性的文化科学成果。

一、东方自然观探源

在讨论西方自然观的变化之前,必须回顾东方(这里指中国和日本)的“自然”概念。日语的“自然”这个词来自中国。作为一个重要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老子》这部名著。就笔者所知,《老子》有5个地方用了“自然”这个词;最有名的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6章)。在这里,“自然”这个词意味着什么呢?“自”是自身,“然”作为一个意味状态的接尾词,表示“猛然”、“欣然”那样的狂猛的状态或欣喜的状态。因此,所谓自然就是自身的、自主的状态。

《老子》以自然状态为理想状态。对于受外力制约而变化在外力作用下生存的状态则不以为然。总之,最好不加人为的干预,由万物保持自身的状态;即尊重万物自身的状态,“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老子》第64章)。也就是说,《老子》所说的自然意味着“不受人为干预的自我变化状态”。

《老子》以后的道家则不仅把自然看作人类的生存方式,而且看作天地万物的本来状态、包罗万象的自然发展方式。把它叫做“天地之自然”。道家不仅研究“天地之自然”,而且研究炼金术。公元四世纪葛洪写的(抱朴子)就是一个例子。按照道家的理论,与其根本改变自然的秩序不如把自己融合在自然状态之中,这也就是探讨“天地之自然”:的方法。后汉的王充写了一部《论衡》,在“自然篇”里论述了这种自然哲学。他认为,天地由气生成,万物是自我发生的。这就是“天地之自然”不管怎么说;中国古代所说的自然,意味着“自我变化的状态”、“不受外力约束而根据自身内力运动的变化状态”。这里,令人注意的是自然的自律性与自发性。不过,在古代中国,“自然”这个词尽管意味着自律的、自发的状态,却不像现在的人们那样用它来泛指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这种包罗万象的自然概念只相当于古代中国的“天地”和“万物”。但现代中国语的“自然”,已被当成与nature对等的、表示客观对象的概念。据我所知,日本最先把“nature”译为“自然”,后来又反过来传到中国。下面再介绍一下这个概念在日本的发展。

二、和西洋的“nature”对等的自然”

上面介绍了“自然”这个概念在古代中国的原有含义。在日本,“自然”这个概念是如何发展的呢?据我所知,弘法大师(空海)在《十住心论》里最早引用解释了中国传来的“自然”概念(至少也是最早引用这个概念的日本论著之一)。按空海的说法,“自然”这个词虽按中国音训读为ziran,在这里却是用来翻译梵语svah?va(自性、自我)的,不过也相当于老庄所说的“自然”。他说:“在佛经里,所谓自然,即不计外道,功在自然,非人所为……古代中国喻之为道;道者,自然也。”(《十住心经》第一卷)。也就是说,空海最早以佛教为媒介,引用了老庄的“自然”这个概念。

此外,在紫式部和清少纳言的著作里,也出现过“自然”这个词。例如在《源氏物语》中就有:“怀才傲世者,耳目所濡,莫非自然。”(帚木)。也就是说,有才能的人,最令人赞赏的地方,就在于他们的行为尽管不符合社会规范,但却非常自然。由此看来,“自然”是可以用来表示自在状态的形容词和副词。

就我所知,在日本最初用“自然”来表示“自为状态”的,大概是亲鸾这个人。他在解释“自然法尔”时说:“自者,自我发生,与外人无关,谓之法尔可也;然者,自我发生之结果也,亦与他人无关,且近于如来佛祖。是谓自然。法尔者,以近于如来佛祖故,亦自为状态之所谓也。"(《未灯抄》“自然法尔”章)。这样看来,即使在日本,“自然”这个词,也像老话及其后来的道家称佛教各派所解释的那样,意味着“排除人为作用的自为状态”。“自然”的词意从表示“自为状态”转为表示“万物”,最早大概出现在儒家的著作。在日本,山鹿素行在《圣教要录》这部书里说过:“天地人物之中,顺自然之理是理也。”在这里,“自然”仍然还是用来形容自然状态,还没有发展为表示包罗万象的天地万物。

后来的安藤昌益才大大地发展了选个“自然”概念。”他把人生论的“自然”概念发展为自然学的“自然”概念,使它从一个形容词术语发展为名词术语。他在《自然真营道》这部著作里提出了这种泛指天地万物的自然概念。他认为自然是不依存于外物的“活真”(有生命的真实存在),是自然而然的自我发生、自我控制和自我发展,这是一种积极的主体的运动。他还指出:“夫自然者,无始无终,自我运行,无求于他物之谓也。” (《绕道真传》“儒关之部”一)。显然,他已把“自然”当作一个术语来使用,强调天地万物的这种无限的、自律的、自主的运动变化。这是一个令人注目的发展。

后来,把nature这个概念译成“自然”传到日本来的,却是西洋学研究的功劳。稻村三伯在1796年编了一部日本最早的荷日辞典《波留麻和解》,开始把荷兰语的“natuar”译作“自然”。又通过藤林普山编的那本比较普及的缩版辞典《译键》,“自然”就比较正式地被公认为“nature”的对等语了。

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nature”最早的拉丁语形是“natura”。这和更早的希腊语“physis”不同,“physis”没有人为作用的意味而只有自我生成。但是,由于安藤昌益等人已经改变了自然的原义,而用来表示包罗万象的事物。稻村就有充分的理由把它译作nature的对等词。问题在于,当时欧洲的自然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完全失去了natura或physis原来的有生命的、自我发展的意味,即追随笛卡儿从有机的自然观转向了机械的自然观。

尽管十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家(特别是狄德罗)和浪漫派曾一度使有机自然观复活,但后来支配西欧的仍然是笛卡儿的机械论。时钟模型的、他律的、决定论的自然观完全掩盖了“自然而然”的、自律的、自我生成的自然观。可惜稻村没有在他的译文中说明这一点。但现在的状况却要求我们恢复有机的自然观。

三、“人类苏醒”的转折期

上面介绍了中国和日本的自然概念。接下来要谈到欧洲的自然观。在古代希腊,与“自然”相当的词是“physis”,“physis”与动词“phyoma”(生成)连接就意味着自然而然地生成、生长、衰老、死亡。用亚里士多德的诸来说;自然(physis)意味着“运动变化的原理包涵在事物本身之内”。显然,它不是那种失去了运动性的死的自然,而是具有内在的生成发展法则的、有生命的、有机的自然。这就是自然界的本来面目。这样,人类不仅不和自然对立,而且是这个有生命力的自然界整体的一部分。甚至连上帝也内在地从属乎自然而不能超越自然。在我看,这几乎和中国道家的自然观及印度的自然观相同。

从罗马时代开始,natura(自然)送个名词尽管来源于动词nascor(生成),与希腊语的自然(physis)相近,但是,自从它被引进中世纪的基督教社会之后,它的意义和地位都发生了变化。神、人、自然的一体性被神、人、自然之间的等级秩序所取代。无论人类和自然都成了上帝所创造的。上帝完全凌驾于一切“创造物”之上。其次,人类与自然也不是同格的,由于从上帝那里取得了支配自然利用自然的权利而超越于自然。

这样,在欧洲,由中世纪基督教社会发展起来的自然观,从十二世纪的シャルトル学派开始,通进培根到十七世纪的弗兰西斯 · 培根的“自然理念”而一脉相承。近代欧洲的自然观,仅继承了中世纪基督教社会的自然观,而且有意识地发展了这种自然观和方法论。也就是说,把自然和火完全分割开来,把自然客体化,进而对这种客体化的自然加以形形色色称为实验的操作,在分析的基础上支配和利用自然折它不仅否认自然界具有类似人类感觉到的色彩、香味等等属性,而且否认自然的生命和意识,无视自然在整体相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律性,把自然整体分解为要案、因子,加以因果分析和数学解析,所以称为机械论的自然观。

近代自然观的奠基者、十九世纪的笛卡儿本人,就是完全按照这套观点和方法从事科学研究的。为了把这种机械论自然观贯彻到底,笛卡儿否认自然界具有“实体形相”的生命法则。把这种生命法则还原为几何学的现象。从而完全割断了自然(natura)与生成(nasco)的生命关系,使它成为“死的自然”,笛卡儿的“自然”,不仅没有感觉的属性和生命的属性,也完全没有能动性和自律性,而不过是几何学的“外延”。只要把这种“外延”分解为要素,它就成了无色无嗅,只有“形状”、“大小”、“运动”的无数微粒的集合。而且,它是在上帝给予最初的一击才开始运动起来的。随后,则可以按照数学法则来确定这个完全他律的、决定论的所有过程。

由笛卡儿发展起来的这种“机械论的世界图式”与弗兰西斯科 · 培根的“支配自然”概念结合在一起,就成了近代自然科学赖以前进的两个车轮。而近代自然科学一直到目前也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它不仅通过理性对自然的支配,改善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条件,而且使科学技术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它也在现代陷入了困境。这种“支配自然”的、“机械论”的自然观,由于无视自然界的整体关系,把整体分解为要素、因子,否认自然界的能动性而任由人类支配,不仅造成了公害、环境破坏、资源枯竭,而且也直接危害到依赖环境而生存的人类。目前,一种新的自然观正在取代这种处于困境之中的、他律论的要素论的决定论的、机械论的近代自然观。由于认识到生命的自然意义,人类正在觉醒而处于自然观转换的新时期。

四,一切事物都是自组织系统的发展

最后要讨论的是现代自然观。目前,笛卡儿(机械论的)和培根(支配自然论)的自然观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过时。以卡普并(F. Capra)为代表的新科学,提出了一种多元的、人类与自然共存的新自然观,更为令人注目的是普里高津(I. Prigogine)、莫林(E. Morin)和琼兹(Jantsch)等人所发展起来的“自组织”概念。这种“自组织”概念,在某种意义上把自然看作自律的、自我生成的,因而超越了机械论的要素论,而从整体系统的相互作用来考查自然,认为自然不仅在与环境的密切相互作用下通过负反馈达到自律的自我维持,而且在适当的条件下通过正反馈达到自我生成而逐步发展(进化);从宇宙的生成,通过生命的进化、人类的出现以至文化的形成,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它的核心无非是自组织系统的产生和进化。

这种新世界观不仅与长期盛行的、他律的、要素论和决定论的机械自然观相对立,而且比这些以自然为无生成能力的、时钟模型的自然观优越得多。因此,我们也可以把这种新自然观称为以有机的、自律系统为基础的自然观。事实上,生命体就是自我生成、自我发展的。而且,不仅人类和生物有生命力,甚至地球和整个宇宙都是有生命(生成能力)的。总而言之,一切都有生命力,一切都在进化。人类实际上不过是宇宙生命中的一环。拉甫洛克(J. Lovelock)最近写了一部书叫《地球生命圈新论(Gaia)》,来说明地球如何维持微妙的平衡、如何生存。作为这个富有生力的地球的成员,人类与其他生物互相共存。但是,由于人类的粗暴干预造成的公害和环境污染,地球这个一直保持和谐状态的自组织系统已受到破坏。至于长辈的任意干涉,使青少年的自组织系失去常态的现象,则属于教育公害。教育与培养青少年固然必要,但应以不破坏他们的自律能力和自组织能力为限度。总之,我们应当像老子所论的那样:“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放为。”

我们现在不能以死的东西为标准,把有生命力的东西还原为死的东西,相反,必须以生的状态为基础,重新认识作为自组织系统的整个自然。但也不应当倒退回到希腊的自然(physis)观那里。古希腊认为自然(physis)的生命力来自灵魂(psyche),按照亚里士多德,灵魂是一种“形相”,可以把它作为整体的、直观的东西来把握,但却无从认识它的内部构造。现代的“自组织系统”理论则包括“开放系统”、“肆散结构”、“涨落”等明确的概念,虽然还有很多地方不够充分,却已经成了一种值得深入探讨的科学方法论。因此,我们已经无须回到神秘主义那里,用神秘主义来掩饰自己的无知。自组织系统的理论和神秘主义是完全不同的。

新自然观的提倡者们认识到,自然无非是自我生成的、自律维持的过程,从而也就把整个自然概念与自组织系统理论有机地融为一体了。

东方的人们熟知:“自然者,互性、妙道之名也”,对于把自然看作动态的、自主的东方自然观倍感亲切,有时候也很注意学习这些东西。《自我组织的宇宙》一书的作者约兹,一开始就引用了庄子和释迦牟尼的名言,新自然观的青年旗手瓦列拉提出了“自生成”概念,当笔者向他表示;这个概念和东方传统的“自然”(自然而然)相同的时候,他感到很得意地说:“太美了、太美了!”。同样,促成新自然观形成的自组织系统概念,大概也应该回溯到安藤昌益的“自我运动论”,因为自然概念,反因果论;决定论的缘起思想,把整体相关看得比实体还重要的“场”的认识,以及不是人类支配自然而是与“众生”的自然共存的生态观点,等等,都是东方文化与西方现代科学思想互相融合的表现。当前,我们正处在(广义的)东方与西方互相融合的时代,我们应该进一步研究这个课题。同时,这也是日本思想史研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大声疾呼的。

[读卖新闻(日),198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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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京大学科学史、科学哲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