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在欧洲,孟德尔的名字突然显赫于世。当时属于奥地利管辖的布尔诺修道院长孟德尔作为主角跃居于生物学舞台之上。这场“戏”的帷幕是由阿姆斯特丹大学的教授德佛里斯拉开的。

德佛里斯在1893年进行了拉马克月见草和小蕊月见草的杂交得到了杂交种子。从杂交种子长出的植株全部像亲本的一方拉马克月见草。接着让这种杂种植物自花授粉,在所生的下一代中,也出现了很像另一亲本小蕊月见草的植株。于是,进一步做了详细的实验,而导出一个法则。在自己之前有没有人进行过这样的研究呢?德佛里斯在查找文献时,从L. H. 拜莱的著作《植物育种》(1895年)中了解到孟德尔的研究。德佛里斯从布尔诺自然科学会志中找出了孟德尔的论文加以研究。也有人说,当时阿姆斯特丹大学的微生物学家M · W · 贝耶林克藏有孟德尔论文的单行本,德佛里斯是把该单行本接受过来阅读的。欣喜振奋的德佛里斯将自己研究结果用德文和法文总结出两篇论文发表了。德文的论文题为《杂种的分离法则》,登载在德国植物学会志第18卷83页到90页上;法文论文以《关于杂种分离的法则》为标题发表在法国科学院报《报告文集》的第130卷的845 ~ 847页上。

他在法文论文中写道,除了在月见草属植物之外,在麦仙翁、白屈菜、曼陀罗等总共十一种植物的杂种第二代中,发现性状分离比为三比一。这一点与孟德尔的研究颇为一致。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在这篇论文中孟德尔的名字竟一次也没有出现。孟德尔名字是在他的德文论文中首次出现的。德佛里斯在开始时是不是不想讲孟德尔的成就呢?有使人产生这样怀疑的成分。维也纳的丘马克是这样讲他在一八九八年访问德佛里斯时的回忆的:“德佛里斯这时已经知道了孟德尔的豌豆的遗传实验了。并且在F1、F2的杂交中性状的有规则的遗传样式已在许多植物上做了完全重复试验。”

德佛里斯在其德文的论文中,是这样提到了孟德尔的名字的:“以上两项原理,仅就其要点,以前已由孟德尔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提出过,可是,后来它被世界遗忘了,被搁置多年,连一个人也不知晓。根据我的实验来看,就真实的杂种而言,它一般具有普遍的准确性,”,“孟德尔的这篇重要的论文由于至今几乎没有被引用,当我在完成了我自己实验的大部分时,在结果上能够得到像报告的那样法则之后,才好不容易地发觉孟德尔以前发表过论文”,“在一对相对性状中、孟德尔将在杂种上表现出来的一方称为显性,不表现的另一方称为隐性”,“作为结论,孟德尔在豌豆属中发现的分离法则,具有极一般的适用性……”。

经过德佛里斯这样一位在当时非常有名的学者的这样一番介绍,孟德尔的名字被表彰出来了,从此,孟德尔开始显赫于世。

根据最近得到的知识,实际上德佛里斯在同一年,在另一个杂志上发表了相同的研究。其标题是用法文写的《关于特殊性状的单位》,发表的杂志是法国的《植物学一般报告》第12卷257页到271页。在这篇论文中叙述了自己的泛子(Pangen)理论和遗传的关系,在最后的一页上,他写道:“这个法则并不是新的。在三十多年前这个法则在一个特别的场合——豌豆上已被叙述了。格雷戈尔 · 孟德尔在刊登于布尔诺自然科学会志上标题为《植物杂种的研究》的论文中已发现了这条规律。孟德尔在这篇论文中不仅讲到单因子杂种,还有双因子杂种的成果,”(据奥雷尔论文)。

像德佛里斯这样将同样的研究成果发表在这里那里的不同的杂志上,在现代生物学中被认为是不好的做法。可是,当时多亏这种做法,孟德尔才广为人们所知晓。

同一年,南德意志的杜平根大学的教授卡尔 · 埃利希 · 科伦斯(1864 ~ 1933)在慕尼黑从师于内格利,对直感现象感兴趣,当时正在从事与这种现象相关的植物的遗传实验。所谓直感现象是两个植物交配,结下的种子的胚乳表现出父本性状的现象。例如,把粳稻的花粉授粉到糯稻上时,产生的米粒(胚乳)表现出粳稻的性状。根据科伦斯的实验,不论是豌豆,还是玉米,杂种的子孙都发生规则的分离。起先一段时间,他不理解这种规则性,可是在1899年10月的某一天黎明,他还躺在床上的时候,突然脑中闪现出一种解释。过后不久,他读了孟德尔的论文,知道一位无名的学者孟德尔,在过去已经进行过同样的研究,而感到异常惊讶。

第二年即1900年的4月21日早晨,荷兰学者德佛里斯给他寄来了法文论文《关于杂种分离的法则》的论文副本。它报道着和自己研究相同的结果,因而更为惊异。科伦斯第二天傍晚将自己的研究总结成一篇论文,并立即向德国植物学会杂志《德国植物学协会报告》投稿。在他论文的标题中强调了孟德尔的名字,写为《在杂种子孙的表现方式中的G · 孟德尔法则》。

此时,科伦斯立刻举出孟德尔的名字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因为,孟德尔的名字在德佛里斯的法文论文中并没有出现,这一点前面已经讲过了。科伦斯之所以能立刻举出孟德尔的名字,因为他本人已经读了孟德尔的论文。

科伦斯的论文较德佛里斯的德文论文稍晚,但登载在同一杂志的第18卷的158至168页上。科伦斯在这篇论文中这样写道:“我也得到和德佛里斯同样的结果。对于规则性,当找出说明时,我曾以为是我的新发现呢,这一点与德佛里斯一样,他也似乎这样想过。可是,不久知道了这是误解。其实,该法则是布尔诺修道院长孟德尔在1860年,以豌豆为材料,经过多年广泛的实验,终于得到了和德佛里斯相同的实验结果,并做了相同的说明”。于是,“我称此为孟德尔法则”。

关于科伦斯,还有机会讲到。他原来是对玉米的直感现象进行实验的,研究结果在1899年即在孟德尔法则再发现的前一年,在德国植物学会杂志上发表的。其中写道:“这是与在豌豆的黄绿品种的交配中所看到的情形完全相同的行为,是达尔文与孟德尔已经正确叙述过的”。因而可以说,科伦斯在为再发现所震惊之前,就已经知道了孟德尔的豌豆实验。如果是这样的话,科伦斯在再发现中会为之震惊是什么道理呢?我甚至这样以为:或者是什么人为了把再发现中的故事搞得有趣而编造出来的情节。问题是复杂的。

孟德尔法则再发现的另一学者是维也纳农业大学的埃利希 · 冯 · 丘马克(1871——1962年),他是园艺植物品种改良学家,他的实验项目之一是搞杂种的形成。研究材料选的是豌豆。这也是因为达尔文已经发表过以豌豆为材料的简单的实验报告。丘马克读的达尔文的报告是一八七七年,在斯图加特出版的《植物中的杂交和自花授粉的作用》的德文版。丘歇马克最初是待在比利时的肯特植物园从事这项实验的,回维也纳之后,他在福克的书中看到孟德尔的名字,他从植物学研究室的图书馆里找到了布尔诺自然科学会杂志,并读了它。

作者在1976年5月为研究孟德尔而访问了维也纳的植物学研究室,曾将丘马克读过的这本布尔诺自然科学会杂志第四卷拿到手里,真是不胜感慨。现在这册杂志装订得很漂亮放在书架上,图书管理员漫不经心地把它取下来递给了我。可是对我来说,它是使我多么感动的一册啊!

读了孟德尔论文的丘马克,为早在三十五年前的孟德尔的研究而惊讶。他在总结自己的研究时引用了孟德尔的研究,给自己的论文置以《关于豌豆的人工杂交》的标题,在1900年1月17日呈递给维也纳农业大学校长。作为他作大学讲师的就职论文。无奈当时丘歇马克不过是一个29岁初出茅庐的学者。

之后过了四个月,从前在比利时相识的德佛里斯给他寄来了法文论文的副本。在这篇论文中尽管只字未提孟德尔的名字,可是讲的是和孟德尔同样的研究成果,丘马克对此感到震惊。丘马克正当把豌豆杂种的研究以为是自己的大发现时,所以想快些把自己的论文付印发表,就把论文投给了奥地利农学研究杂志。当初稿校样出来的时候,又收到了德佛里斯的德文论文。在这个时候,科伦斯的论文也跟着寄来了。着了急的丘马克于是到处奔走,通过特别的处理,先请只印出自己论文的副本,另方面把自己论文的摘要报告向德国的杂志投稿。其标题和前面的论文一样;杂志是植物学会杂志。论文发表在这个杂志的18卷232页至239页上。同样是1900年。与孟德尔法则再发现有关联的这三个人的故事,长岛礼在1924年曾写得很有趣,可是根据后来得到的了解与发现,丘马克在其晚年的回忆录《一个奥地利植物育种家的生涯和轶事》(1958)一书中,说他自己在1898年访问德佛里斯时,德佛里斯已经知道孟德尔的遗传实验了。如果是这样的话,知道这件事情的丘马克也就在当年了解了孟德尔的实验。另外也可作这样推想,德佛里斯在最初的法文论文中大概是故意不提孟德尔的名字的,而想强调自己在不了解孟德尔的研究的情况下独立地进行研究的。与后来在丘马克发起建立孟德尔的纪念碑的运动时,德佛里斯不赞成的事实结合起来考虑时,德佛里斯对孟德尔的功绩也许不是评价得那么高的。

丘马克在1900年前就已晓得了孟德尔的事迹,这是确实的。以他的回忆录来看,丘马克在1899年年末就读了孟德尔的论文。

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卡特 · 斯特恩指出,丘马克对于回交实验的说明是不明确的,把丘马克作为孟德尔法则再发现者是不适当的。但是,别的一些人们认为在另外的意义上丘马克强调了孟德尔的重要性,是终生致力于表彰孟德尔功绩的人物。从这点上说,认为他是再发现者也是合适的。

像刚才讲的那样,有的评论认为德佛里斯对孟德尔似乎颇不具好感。事实上最近对于德佛里斯的研究有了进展,正搞清确有其事。这项研究是由美国的学者帕斯进行的。

从1892年起,德佛里斯在罂粟品种间制作杂种,连续四年间进行追踪考察。他当时在阿姆斯特丹大学通过讲课介绍了其研究成果。当时用的交配实验图解今日尚存。根据图解的介绍,紫花品种“梅费斯特”和白花品种“达内布罗古”的杂种第一代全部开紫花,“梅费斯特”的特征是显性。在由自花授粉形成的第二代中,77.5%是紫花,22.5%是白花,从白花植株所生的第三代全部开白花,但是由紫花植株所生的第三代,紫花和白花发生分离。其分离比是第二代紫花植株的30.8%产生了全部开紫花的第三代。可是余下的69.2%,在其第三代中紫花与白花的比例是75.5%比24.5%。所以“梅费斯特”的性状是显性,“达内布罗古”的性状是隐性。但是当时德佛里斯同孟德尔的用语不同,不用显性和隐性术语,而是称之为“活性”和“潜性”。

这项实验是在科伦斯和丘马克开始实验之前做的。同样,德佛里斯还确定同样的法则适用于十五种植物。1900年他是以拉马克月见草的数据为中心,在法国的杂志《报告文集》和德国杂志《报告》上发表。

《报告文集》杂志是登在三月二十六日上。德佛里斯在这篇短文中尽管使用了和孟德尔同样的术语“显性”和“隐性”。但是未引用孟德尔的名字。之后,德佛里斯在德国的杂志《报告》上登了较长的论文,在这篇论文里第一次讲到了过去孟德尔发现了相同的法则。可是登在《报告》上的这篇论文的原稿,杂志受理日期是3月14日,所以比那篇法文论文大约早两个星期前写好的。另一方面,德佛里斯的父亲在3月4日死亡,作为长子的德佛里斯为了照顾父亲的病和举行葬礼,相当辛苦,论文是在最忙碌的时候写成的。大概由于这个缘故,在写成的论文中,竟有二十二处打错了字。就连在这样多忙中写成的论文里,德佛里斯也没有忘记写孟德尔的名字。

登在《报告文集》上的论文是在写了登在《报告》上的论文之后写成的。是比《报告》晚五天受理的。其实是和另一论文合并送给了法国科学院的嘎斯汤 · 包尼埃。包尼埃在3月26日科学院的例会席上宣读了这一论文。当时极简单地概括了德佛里斯的原稿,孟德尔的名字就被省略了,事情似乎确实如此。而且这份稿子就没有加以改动,签上当天的日期便印到《报告文集》上了。它在德国的《报告》之先出版。这似乎是事情的真相。

其次,德佛里斯没有参加建设孟德尔石像的发起,没有参加1910年该石像的揭幕式,也没有参与1922年纪念孟德尔诞辰的发起。确有其事。对于1910年的仪式,德佛里斯曾写信给丘马克说:“请不要把我的名字放到这次参加者之中,我不同意”。另外,对于要求他作为荷兰的科学院的代表参加1922年的孟德尔诞辰纪念会的事,德佛里斯陈述了如下的意见:“很遗憾,我不能答应您的要求。另外,荷兰的科学院为什么必须关心孟德尔的纪念会呢?我不能理解。在孟德尔纪念会中也包括着几乎不感兴趣的人,谁都可以参加。在布尔诺举行的仪式是具有国家性的,而且在反英国、反达尔文这一点上是有名的,我对此仪式是不能赞同的。我最近听埃尔宾 · 巴乌尔说,布尔诺的绅士们是善于策划的”。

德佛里斯的家系是荷兰的浸礼教徒,其教义就在于要人们过简朴的生活。德佛里斯终生未出席过个人的庆祝会等,这与家系的教义有关。在他还在莱典大学作学生的时代虽然受教于化学家冯 · 梅锡教授,但是他却谢绝出席该教授从教四十周年的庆祝会。1899年他也未出席植物病理学家J · B · 包斯获得学位二十五周年的庆祝会。连1907年林奈诞辰二百周年纪念会他也拒绝出席。据说他只出席过1909年6月达尔文诞辰一百周年的纪念会。

所以说,德佛里斯谢绝参加的,不仅是孟德尔的纪念会。对于纪念活动他一般是讨厌的。

三位植物学家就这样在同一年里而且在同一《德国植物学会杂志》的第18卷上发表了相同的法则。

孟德尔的时代,终于来到了。

最大限度地强调了再发现的生物学意义的是英国人贝特森。他说:“孟德尔的法则是千古的真理,这一点已是比观火更为明亮的”。

孟德尔法则刚一问世,就如照耀着生物学的太阳,把光明投给了世界。即使在遥远的东洋的日本,长野县的臼井胜三氏从1903年到1904年间,在“信浓博物学杂志”上介绍了孟德尔法则。外山龟太郎所从事的蚕的杂种中的孟德尔法则作为新的研究,发表在1906年的东京大学农学部纪要的第七卷上。在欧洲,1902年由贝特森写的孟德尔法则的启蒙书,由剑桥大学出版,另外在法国科埃诺在动物上也确认了孟德尔法则的成立。后来,孟德尔的遗传法则和细胞学的发展相结合形成了细胞遗传学。生理遗传学、微生物遗传学、分子遗传学、群体遗传学、女生遗传学等,不知止境地滚滚向前发展,直至今日。

晚年的孟德尔与其友人G · 尼斯尔说过的话:看着瞧吧,我的时代总有一天要来临。这句话,现在已经成为现实了。

[《孟德尔の发现》1979年版]